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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做小梦,乐队里面唯一的女孩,一个邹策刚自称是来自东北的女孩,一个娇小的女孩。
洪冠觉得她很叛逆,但程亦然却喜欢着她的另类……可以说,是从一开始,他就被这个娇小女孩身上的那种野性所吸引着。
但其实无关是否叛逆,是否另类,能够在茫茫人海之中相遇,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应该是要感恩的。
这个女孩,甚至比洪冠和程亦然还要更早地来到京城里打拼——他们之间的相遇,就是从街头开始。
那年下了一场雪,程亦然和洪冠在某大学后门的街道上卖艺。两个人吆喝,赚不了多少的掌声更赚不了多少钱……因为路过的人拥有太多的选择,他们的周围都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因为如同他俩一样的人,在这个地方,拥有太多。
真的是很多,很多,很多。
下雪之前,在租下来的小出租屋之中,洪冠啃着面包,程亦然吃着几乎让味蕾麻木的红烧牛肉泡面。两人还将就着烤着炭火取暖。
洪冠忽然说,他们没有钱了,身上就只剩下八十三块。
程亦然说,我们到街上去看看。
就是那样的一天,下雪天,他们碰到了这个娇小的女孩。
染了紫色的头发——几乎板寸一样的超短发。
程亦然最记得是这个女孩左耳上的一片细密的耳环,而另一边什么都没有。他觉得她生来或许就是一个怪人。
而事实似乎也在证明这个观点。
“我喜欢你们的音乐。”
那是小梦对他们所说的第一句话。
“你们要不要来我的乐队,包吃包住,其它生活自理。”
而这,则是小梦对他们两人说的第二句话。
……
小梦的乐队算上她自己,只有三个人,算上了后来的程亦然和洪冠,一下子就变成了五个人。
程亦然后来才知道,乐队里面原本就有的另外两个,也是被小梦在街边‘捡’回来的……这个女孩,拥有着比男性还要充沛的活力。
后来,程亦然才知道,小梦并不是土生土长的东北女孩。
她是在京城出生的,而她的父亲才是正宗的东北爷们:一个如同程亦然和洪冠他们一样,年轻的时候来到京城打拼的最早一代的摇滚人。
小梦说起自己老爸的时候很自豪,但却笑嘻嘻地说可惜死的早,然后留下了她这个祸害。
她问着包括程亦然在内的所有人,就这样想也不想就跟着她混,就不怕被她祸害吗?
乐队的几个大老爷琢磨了好一会儿,然后纷纷嬉皮笑脸地说,要不排个队,一个个接着来祸害一下,不然怕一下子上来她吃不消。
小梦抡起了吉他就一个个地敲着过去,后来把吉他刮了一下,小小的一道刮痕,心疼了老半天。
是程亦然后来想了个注意,就这这刮痕刻下了一个‘天’字,然后分别在其他成员的乐器上也
第六十七章 有所忆,有所思-->>(第1/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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