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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共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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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个人原因,“我不怎么喜欢大城市,你工作的时候,每时每刻都有7个人在看你干什么的时候,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而且,每天我要上下班就得花费一个半小时进行通勤,有的时候加班到后半夜连车都没有了,只能在律所会客室的沙发上眯一会儿。所以,当我发现有公司在找财产托管人的时候,我就提交了工作申请。”

    “那你以后是专心经营林场啊,还是选择继续执业?”林义龙在与尼尔斯的交谈中表示过他其实是为某个机构进行投资的储备林场,直到林场再次被出售,放在他个人名下有助于税务管控。

    “我还没想好,那里实在是太远了,就算执业也只能算兼职,”林义龙想都不想就直接编出了一个纯属应付尼尔斯的答案,“你都在卡马森郡执业多年,难道你还感受不到经济的萎靡么?”

    “经济也就那样,但是比爱尔兰好多了。也许对你来说,正常的上下班通勤着实有些远。”尼尔斯总结了一下,“你还要去林场看看嘛?“

    “我当然得去看看,我已经租好直升机了,一定要在上面飞一圈。”林义龙说道。

    “那你可要加点小心,你可是通过银行施加压力把好大一块共用土地【注】弄到手里的。”尼尔斯说道,“估计得有一大群当地镇民不喜欢你。”

    “他们又用不到这块地放牧,也不去伐木取暖,也没在那儿的狩猎执照,更不能从矿井采石,对他们生活也没什么影响。”林义龙傲慢地说道,“而且我也不伐树,也不会造成山体滑坡什么的地质灾害,跟他们毫无关系啊。”

    “怎么说呢,这就像教堂,虽然很多人都不信教,信教的那些人周末也不怎么去教堂,但所有人知道教堂就在那里。”尼尔斯说道。

    “那我只能无话可说。”林义龙回答道,“我好像没有跟这些人保持好关系的必要。”

    “那可不行,消防队、学校什么的,都在这些当地的小村里,你总不想某个小孩因为不喜欢你在你林场附近玩火引发森林火灾吧。”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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