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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从前的我(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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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收入了。至少在我父母看来,要比花了那么多钱念书最后也只是一个月两千块工资的老师强。”

    “还记得相亲吃饭的时候,那个人问我平时喜欢干什么,我说喜欢看电影。他问什么电影,我一口气说了很多好莱坞大片。那人又问最喜欢干什么。我说,我最怀念的,是秋天走在人烟稀少的小路上,看落叶落下,踩落叶前行。于是那个人满是讥讽地说:你这样的人,还呆在这种小地方干什么?最后这顿晚饭,吃得不欢而散。”

    “那个人嫌我装,而我也挺委屈。因为我说到我最爱的作家时,那个男的问我是不是演电视的。甚至我说给朋友发微信,他问要不要贴邮票。所以,我有了离开那里的想法。”

    王太卡苦笑着:“确实,有的地方,挺......我也是从小地方出来的,很多新鲜事物,等到大城市过气了,都未必能传到哪里。所以我高考之后,考的贼差!我的同学百分之九十五都选择了在省内,但是我还是选择去外省,见识见识。”

    “对,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林雨声笑了笑。

    “出去看看吧,至少摆脱日复一日的生活。”王太卡倒是很理解,心中更是惊奇。他今天见到了一个,他从未看见过的林雨声。不再沉默、平凡、普通,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故事的女孩。

    今天林雨声对王太卡说的话,比过去时候加起来都多。

    林雨声仿佛不是在说给王太卡听,而是在说给自己听。或许是因为喝醉酒的关系,林雨声的话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王太卡还是听明白了。

    那次相亲之后,林雨声就开始急切地想摆脱那里,那个被她称为家乡的地方。相完亲之后的第二天,林雨声就向学校递了辞职信。

    回家之后,林雨声生平第一次对父母说了“不”。面对一向乖巧的女儿突然的反抗,父母失了方寸。母亲痛心疾首地哭诉自己如何把女儿拉扯成人。可是林雨声是铁了心的不想回头,把自己的工资卡往父亲手里一塞,背了几件衣服,拿着两千块钱,就买了一张到魔都的火车票。真是有一种不撞到头破血流,或者即使撞到头破血流也不回头的气概。

    一直到林雨声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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