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比喻啊!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这一生,谈上几场恋爱,分几次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分手后,有的人就能迅速的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而有的人就会明知已经不可能回去,却仍然会念念不忘。而当男人无法割舍一个女人时,这种感觉才会如此强烈。你有过吗?”
晶忽然想到自己之前,倒是在生气的时候经常想起变态卡的样子,然后气得牙根痒痒。但是这好像也不是分手。
“没有,我还没谈过恋爱呢。”晶说道:“所以看你,觉得爱情会让人智商低,我就更不想恋爱了。”
“大概吧!”王太卡说道:“你早晚会知道是什么感觉的。常常会想起那个人说过的话,两个人在一起发生的事,那些经历过的点点滴滴,都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常常会睹物思人。某一天走在路上,看到街边店里的东西,心里就会想起这正是那个人喜欢的,如果这个东西送给那个人,不知道那个人会多开心。或者是这件衣服穿在了那个人的身上会有多好看。吃饭时看见食物,想起这是那个人以前最爱吃的,两个人一起追过的公交车,看过的电影,牵手走过的马路,两个人在一起久了,生活其实早已融在一起了。”
“不会觉得压抑吗?”晶问道。
王太卡笑着摇摇头:“倒是没有那种感觉。反而如果这段感情对自己足够深刻,那么就算那个人走了之后,你也会不由自主的因为一件事,或看到一个东西而想起。人可以转身就走,但是记忆和感情却不是那么容易被冲散的!甚至之后遇到的异性,总是会在心里不由自主的与那个人做比较,然后觉得还是那个人才是完美的,其他所有人都比不上,心里的位置已经被占据了,没有多余的位置给别人,那个人的位置更是不容易被替代的,所以对身边的异性很难有兴趣。”
晶恍然:“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恐怕你早已经有无数的女朋友了吧?你是想表达这个吧?”
“什么事情我不喜欢做第二遍,重复代表这疲倦。所以在感情上,也是如此吧。”王太卡笑道:“懒得再去经营感情了,总感觉像是开了一家店,但是随时会关门大吉,感觉不太好。还是能够多多珍惜眼前人吧!”
晶服了:“死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