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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最大股东(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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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所以很快,阿里公司也把手里百分之四的股份全部卖给了王太卡的公司。这样一来,王太卡手里公司的辜负达到了百分之十。

    准确的计算之后,是10.35%的股份。

    王太卡忽然发现,自己一跃成为了公司的最大股东!

    CJ公司收购了李秀满手里的百分之六,加上自己原本有一些股份,也紧随其后。

    目前公司股份构成,最大股东王太卡持股10.35%的股份,第二大股东CJ集团持股8.36%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李秀满持股6.53%的股份。

    王太卡手里的股份比较杂,分别属于他国内公司一部分,南韩的公司一部分,还有一些名下控股公司一部分等等。所以表面上看不显山不露水,实际上真正持股人都是王太卡。

    这也符合王太卡低调的风格。

    不过因为各种规则和条款的限制,王太卡虽然是最大股东,但并不能真正的控制公司。是个非常复杂的公司,真正的控制人从来都不是股东。

    如果控制公司真的这么简单,那么王太卡不可能轻而易举的收购这么多的股份。 所以到最后,王太卡对公司的决策权其实影响力不大。

    不过王太卡已经无所谓了,他本来也不在乎什么决策权,而是在乎自己有没有资格在公司内部,对自己人进行保护。这些股份影响不了公司,但是保护自己身边人是足够了。

    等到合约都差不多了,王太卡也会抛售的股份。Kpop没有邻国的买单,就会走下坡路。李秀满的抛售其实也不亏,就是提前止损。再过几年,恐怕环境还不如现在呢。

    王太卡觉得kpop的本质就是一种包装而已。唱歌还行,跳舞还行,就把唱跳结合在一起,变成唱跳最厉害,在加上换头式的包装,设立单身人设这样所谓的职业要求,拼凑出一个伪命题。

    只能说一句,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偶像不过是工具而已。

    不过那是未来的事情了,此时此刻,王太卡还是非常开心的。

    “以后我也是公司的董事之一了,还是最大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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