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因为他们目前在鲁国境内,而且即将赶到鲁国都城,不虞吴国兵马会追来,而且他们是走到此处临时起意停下休息,遇到敌人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要知道就算是以有心算无心的刺客,也不可能一直这么辍着他们。
刺客杀人,要么事先埋伏在对方每日行经的路线上,要么隐藏身份投到他身边伺机下手,那种随意往哪儿一走就能碰到个杀手的情节只有武侠小说里才有可能。再加上这河谷四面八方都可通达,真要布防难度太大,恐怕两百个兵全都挺在那儿伺候公子入浴才成,所以席斌并未吩咐警戒。
由于度斌占了这处流水较缓的地方,士卒们有些要取水的、洗浴的,便自觉地避往他所处的地方下游去了,而且离他还有相当的一段距离。
上位者就是上位者,虽然庆忌待属下一向和善,手下人还是会自觉地避开一些的,这种心理很容易理解,就象许多人把和领导同桌吃饭视为苦差一样,这种心理古今一也。
再仇待公子洗浴完毕又歇了一阵,便捧上陶钵和一小袋青盐,又折了几根垂在水面上的杨柳枝,剥去树皮递给席斌。
席斌把那剥了皮的杨柳枝用清水涮了涮,然后伸到嘴里用牙齿轻轻噬开,柳枝的纤维张开,便成了一把牙刷,只是正常情形下人们是把杨柳枝浸泡一晚才用的,这么仓促做成的牙刷用起来就有点扎人。
席斌不习惯用这东西,刷的呲牙咧嘴苦不堪言,刷了两遍牙,用去几根杨柳枝,已经刷的牙龈出血了。他忽然想起牙刷那东西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只要说出来模样匠人就能造得出来,忙叫阿仇回车上取了一块兽皮和笔墨来。
那时已经有了毛笔,吴国称之为“不律”,燕国称之为“弗”,楚国称之为“幸”,秦国称之为笔。后来秦国一统天下,大将蒙恬把笔又做了些改进,固定了样式,后世就统称之毛笔了。
席斌穿上衣服,双脚仍泡在清凉的水里,在膝上铺开兽皮,抓起毛笔涂涂抹抹起来。他为了叫匠人看的明白,那牙刷画的很大,足有一尺大小,一端为柄,另一端扁平,上边画了两列八个小孔,每个小孔上又点了许多细线表示鬃毛。
画完端
第006章 邂逅-->>(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