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举。据记载,北撒贝伦也在那一天身死,绝望的魔龙王临死之际施展玉石俱焚的妖法,与贝伦同归于尽。
“王所知不错,妃本也以为如此。但西撒族圣殿也有北撒贝伦荣誉之像,便与今日所见之人酷似,且这把血之欢歌本也是北撒贝伦佩剑,当日都以为毁与魔龙王终极爆破法术的。”
易之不由奇道:“这么说,一千三百年前的北撒贝伦仍旧活到如今?算来岂不是有一千四百多的年级了?”“虽然不可思议,但妃以为确实如此。”“那就更奇怪了,妖族素来看重荣誉,生存的意义和价值都在为族人贡献上,北撒贝伦如果当日没死,何故至今藏身荒林不出?”
易之之问,也是席撒所惑。“各撒族内原本都有许多与荒林见到本已故去前撒的传说,妃曾听西撒族圣殿祭司提起。称驻族的撒均有特殊传统,源自于撒肩负的责任之重,以及为族众付出之巨而产生。”
席撒从未听过此说,兴趣浓厚的连忙让她说。
“王当知道,妖族的王不似人族,妖族的撒倍需律己,些许的错失都不能犯,失则成全族上下之辱,过错太大则遭自然王之处。妖族本又不似人类需求许多,是以妖族的撒是一种沉重责任的背负,而绝不似人类的王般能够拥有许多,能够近乎肆意的满足和索取所需一切。”
席撒颇觉尴尬,这些他知道。妖族的撒的确是一种负荷,而不是快乐,更相似一个部族所共同承认的平衡。因为是一个平衡,也就不存在肆意处决领下部落族人的权利,妖族的体系也不存在这种说法。赏罚都依据荣誉制度,更不能如人类般凭个人喜好更改调整。这种众目注视的平衡,更需要严以律己,因为他们犯错,更不能被宽恕和接受。
只有完美的,无限接近于完美的平衡才能得到所有人的新服和尊重。
而他席撒,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北撒。严格而言,仅只他的妻妾已足可遭族类唾弃,如今只是钻得规则漏洞而已。妖族并不视人类为对等生物,北撒族内的妖精拿易之,南陈二公主等等都视为归服
第二百六十二章 族律-->>(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