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他的时候,却烧的干脆利索,那究竟是什么火焰?
我暗暗赞叹,永恒金尸果然是永恒金尸,一身本领当真是厉害无比。哪怕是我,都不敢说有绝对的把握能赢他。
这一缕金色的火焰叫尸火,这玩意儿原本是黑色的,是酝酿于僵尸身体之中。一般来说,僵尸身体坚硬,内部却柔软。一些腐烂的内脏会在身体之中发酵,形成某种可燃性气体。
这种气体配合上尸气,一旦接触到空气就能起火。火焰对活人有剧毒,还能压制身体阳气,着实是厉害无比。
普通的尸火已经足够厉害的了,郑克秀的尸火变成金色,更是神秘莫测,诡异无比。
烧完了黑森林之王和荒漠三凶,那些坚定的死人派们纷纷后退一步,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他们有的横起武器,准备跟郑克秀拼个两败俱伤,也有的目光站战,四处寻找脱身的机会。
郑克秀扫了它们一眼,轻声说道:“道不同不相为谋,既然各有各的想法,那就好聚好散。”
“黑森林和荒漠三凶,暗算长江蛟龙,容他们不得,你们只是听命行事,却罪不该死。走吧!从今以后,鬼之国不再欢迎你们的加入,你们去做孤魂野鬼也好,去投奔万魔坑也好,哪怕是跟赢天命或者堕落王也好,以后再见,就不必再顾念今日情分!”
那些跟随黑森林和荒漠三凶的鬼王自忖必死,谁成想郑克秀却如此大度,不追究他们的责任。这些鬼王神色大喜,低声喝道:“国主陛下,抱歉了!我们是死人,永远都不会跟活人走在一起的!”
“以后再相见,恐怕就是敌人了!”
他们对郑克秀齐齐鞠躬,然后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
死人派的鬼王们走的很快,跟随他们的鬼王,鬼民也数量不少,起码有两三千之多。这些都是厌恶活人,或者跟活人有深仇大恨的阴魂。
他们或许尊敬郑克秀,但血海深仇,心中所怨,却让他们无法真正的跟活人并肩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