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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美国的科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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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九点多,沈隆将晓霞送回住处,尽管现在俩人都彼此认定了对方,但还没有见过彼此的父母,还没有办完手续,很多事情还是有些不方便,晓霞和秦岭终究还是有所不同的。

    回到家里,沈隆回想起今天的事情,又想到一件好玩的事儿,高朗喜欢晓霞,晓霞却喜欢自己,而高朗家里可不止他一个孩子,他父亲高维山还有一个女儿叫高敏,是省美术学院的学生,漂亮、聪敏又懂事。

    而高敏一直喜欢本省副书记吴斌的孩子吴仲平,吴仲平却对她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反倒是喜欢上了同在北方工业大学读书的孙兰香,啧,合着高家兄妹俩都没竞争过双水村孙家的孩子,这让沈隆实在是不知道说啥才好。

    再联想到孙少平和郝红梅、金秀以及顾养民之间的纠葛,沈隆觉得路遥在设置人物感情方面实在是有点太偷懒了,你不能老怼着一家人薅羊毛啊。

    而且孙家兄妹俩同时被高干子女喜欢上也有些不合适,数数全省才多少个能和田晓霞、高朗身份相比的高干子女?都被孙家兄妹俩搞定了,这也未免有点太巧了吧?

    或者说路遥虽然是贫困农村出身,但是在男女感情方面却不大看得上村里人,这一点在他的另一部重要作品《人生》里更加明显;或许有人会说,路遥笔下的主人公都很优秀,他们完全应该有更好的伴侣。

    这一点倒是没错,你让孙少平找个不认识啥字的对象读者也会觉得别扭,但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就都没文化么?为什么非要给田晓霞、吴仲平加个高干身份?这恐怕不仅仅是冬妮娅情节作祟的原因,对于这一点,沈隆心里有点不爽,毕竟他自己也不是啥大户人家出身。

    不过对孙兰香和吴仲平的感情,沈隆并没有打算干预,起码根据书里的描述,吴仲平是个很不错的男朋友,他家里也没有那股子官僚作风,兰香去他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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