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下来,没想到对方答应得这么干脆。
等马友友和芭娜娜走后,郭燕有些好奇,“起明,签合同为什么还要带律师啊?律师费那么贵,咱直接去签了不行?”
“那可不行,这里面牵扯到的经济利益多了去了,美国可不是国内,写好的曲子大家都能拿来随便用;只要签了这份合同,以后马友友出专辑也好,举办音乐会也罢,只要用了我这两首曲子,就得给我钱!”版权收入可是细水长流的事情,一首经典曲目能给作曲人带来丰厚的利益,为了避免日后纠葛,花点律师费算什么?
接着沈隆给郭燕普及了一番相关知识,在美国,曲作者一般拥有多种版权,首先是机械复制版税,音乐公司只要用了你的歌,每生产一盒磁带、一张碟片还是唱片,都需要支付给作者一首曲子0.99元的收入,这也是曲作者最主要的收入。
古典音乐唱片的销量当然不如流行音乐,可古典音乐唱片的销售周期更长,长期累积下来,也是一项可观的收入。
另外还有公共播放版权,不管是在商场还是电台、电视台,只要他们播放了你的作品,就必须向你支付报酬。
同步许可版权,如果电影制片,电视演播室,广告制作公司又或者其他个人或组织想要将一首音乐作品用于某个电视节目,电影或广告制作,那么他们必须要支付相应的费用以获得授权;根据不同的情况,每次授权的费用大概在几百块到几万块之间。
机械同步版权,玩具公司、游戏制作公司等在将音乐作品同步至玩具、游戏、卡片并大规模复制生产的时候,作曲人还可以从中获得机械同步版税,根据不同的情况收取不同的费用;印刷版权,有公司想要乐谱、歌词、旋律音符的印制出版或者印在衣服上出售,需要向作者支付零售价的一成五作为版税。
演出收入的分成,要是马友友或者其它人在自己的音乐会上演奏了沈隆所写
第1211章 购买版权(2500月票加更)-->>(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