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了某个小王八羔子,不顾身家性命为美丽的小姐抢回了小包。
这小子,估计平时没对他女朋友少吹过他的本事,真是的……
此后一直到午夜,我都没在多说一句话,脑子里总是想着明天或后天,或再后天。
不过,就算如此突然麻木下来,在大家分手的时候,我还是看到了小婷对我露出的笑脸。呵呵,这女生是漂亮,就是嘴太凶了。
……
……
一天,两天,三天……我也不知道到底过了几天,对外的联系中断让我对日起月落的时间变化更加茫然。手机在这几天里关了,每天起床就码字写文,要么点着烟昏昏地听上好几个小时的音乐,直到肚子饿得实在不行的时候,才打开冰箱去吃着“标准食品”――方便面,再守着窗外的夜幕来临,最后在零点的钟声下再写上几千字。
这样的生活在我的印象里,是属于学生时代的遥远回忆,不过却在好多年后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
拿起床头的书,一本很久以前就迫切希望得到的心理学书籍,但因为生活的起落而突然弃之角落的书籍。翻过那一页页崭新的纸张,那些蝇头小字忽然让我没来由的烦躁。
大概……已经有八个月了吧……脑子莫名其妙出现以前的女友摸样。我想笑,但又震惊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在这个时候想起她。
如果她在,估计会对着我这一屋子的乱七八糟又大雷霆了,这女人,除了生气就是生气……我丢开了这本让我产生回忆的书,因为这书是她好不容易从外地帮我买到的,说起来也算个“不祥”之物了。
程方那小子够绝情,够潇洒,每换一个新女朋友的时候,几乎当天就会把房子里所有有关前女友的东西都丢个精光,理由他也说的很“客观”:不能让现在的女朋友伤心,也不能让自己以后“不专一”。
呵呵,这算掩饰?还是算豁达呢?不知道他以前收到这些礼物的时候,会不会就在想有一天应该丢在什么地方看不见才好……
打开好多天都没有开的手机,一大堆转的短信冒了出来。
“见信息给我回话。程方。”一条星期日的。
“兄弟,不上网了?程方。”一条星期二的。
“老大!别逼着我来你家找你,我可不想看见你死在床上!程方”一条星期四的。
“伯伦,有时间回个话。林熙明。”一条星期六的。
看看时间,今天正是星期六,离上次酒吧聚会刚好一个星期了。呵呵,我怎么感觉不出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
林熙明,他找我?不会是当场看透了我的真实身份想要把我“瓜分”了吧?幸好一直没告诉他们我家住哪里……看这手机屏幕,脑子里出现了那清秀冰凉的脸,还有那双不比寻常的大眼睛。
糟糕,你脑子又迷糊了,他长的再怎么,也是男人,这年头男人长得“漂亮”点算什么……我狠狠捏了下自己的手臂,把某些邪恶的想法压住了。
……
……
和林熙明的见面在一家小吃店里,地方是我选的,因为我有点不敢见石头和大海。
“第一次看你,就知道你不是我们这类人。”林熙明一手拿烟,一手端着啤酒瓶,因为不胜酒力,两颊微微泛红,但语气却很镇定。
“嗯……都是出来混的,表象不同罢了。”我不置可否,也更加肯定了今天林熙明是找我来摊牌追底的。
“混?你也认为我们在混?”林熙明突然抬起头,死死地看着我的脸,那瞬间让我觉得我似乎用什么词把他的某些痛处给点中了,其实我是随便说的,只是想让自己更自然点。
“生活而已……难道不是混么?只是有人可以混的更光彩,有人只能混的更暗点……”我开始耍
官方版剧场:与夜共舞(四)-->>(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