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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布兰迪·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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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兰奇。

    想要在他面前杀了斯特兰奇,就算是古一亲自出手,也未必能做到。

    这跟他能不能打赢古一没关系,纯粹是因为纽约曾经是属于他的主场。

    虽然他现在的主要居住地已经搬到了华盛顿,但在纽约,依旧有着他之前遗留下来的数百个飞雷神术式。

    纽约,就是属于他的飞雷神主场。

    飞行了十多分钟后,罗格跟斯特兰奇如愿的遇到了今晚的第二个目标。

    准确的说,是第二个血族。

    跟刚才的那个三个新生血族不一样,现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这个血族虽然也是刚从人类转化成血族的新生血族,但他体内的鲜血之力要比之前那三个血族加起来都强。

    仅看鲜血之力的话,这个新生血族已经达到了即将拥有爵位的地步。

    公侯伯子男!

    这既是血族的实力等级划分,也是血族地位的一个体现。

    在血族还遵守避世戒律的时候,任何一个血族都能获得属于他们的爵位。

    区别只在于,有些血族晋级的比较快,而有一些血族只能依靠漫长的生命依靠“攒资历”的方式一点点的提升爵位。

    …………

    布兰迪·强森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准确的说,是很满意自己成为血族之后的生活。

    在血族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了人类世界中后,布兰迪·强森就意识到了这是彻底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

    在绝大部分人都还对血族这个传说中的种族保持着警惕的时候,他想尽了一切办法,在纽约内找到了一个血族。

    主动找上门的他,差一点就变成了那个血族的食物。

    不过在他卑躬屈膝的表现出了自己对血族这个“伟大”种族的崇拜跟向往后,他从这个血族身上获得了初拥的机会。

    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甚至可以算得上是纽约内第一个主动投向了血族怀抱的人类。

    虽说放弃了人类的身份有些挺可耻的,不过他的付出,如愿以偿的让他看到了改变人生的希望。

    接受初拥成为一名血族后,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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