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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当猪司令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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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嘴馋那就不用说了。家属区的女人们整天提心吊胆,防止那些胆大的知青顺手牵羊。

    李思明在前世虽不说大鱼大肉,但是想吃什么就能吃到什么,在军队中还不用花自己钱。来到这个时代,自己的胃口真受不了。一有机会,就约徐大帅张华等人去团部大吃一顿。

    这天,是个晴朗的日子,北方的冬天的太阳暖意洋洋。李思明在曾智和哑巴期盼的目光中,拿着一把枪出门了,他是去打猎,大兴岛林子里有的是飞禽走兽。不过在去之前,他和曾智哑巴二人约定,李思明尽管打猎,猪圈的活他们两人包了。这种好事,李思明当然愿意。

    在白桦林最深处,李思明选择了一个可以晒到阳光的下风口,垫上厚的草垫,趴在上面,身上披着树枝、茅草做成的伪装衣。气温太低,在阳光下可以减少热量的散失,而在下风口,是为了减少动物嗅觉的敏感度。

    李思明耐心的趴在地上,伪装衣将自己和56式半自动步枪掩盖地非常好,一切正如在特种部队学到的一样。这片树林人迹罕至,大型动物喜欢在这里觅食,守株待免是最好的方式。

    一头孢子小心翼翼地来到这里,它不时在用脚和嘴在雪中刨着,离得还很远,在步枪有效射程范围之外。孢子是北大荒常见的动物,通常在林中出没,不过这种动物过于敏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如惊弓之鸟般一闪即没,只能守株孢。那只孢子很显然非常警觉,不是将耳朵贴在一边,倾听着任何一丝声响。李思明老实地趴在地上不敢靠近,因为厚厚的雪层踩在上面发出的声响会将孢子吓跑。

    一只山鸡跳入了孢子和李思明之间,孢子吃了一惊,还好没有跑,继续在雪地里觅食。李思明保持着正常的呼吸,他甚至张开嘴缓解压力,由于戴着口罩,没有呵出热气,他并没有因为山鸡的加入而有任何的举动。正如在特种部队的狙击教官所说的,狙击手是到了非用不可的情况下才被使用甚至绝大部分任务一枪不发,但狙击手必须有绝对的耐心,而且对于目标的选择必须考虑到优先次序。李思明没有瞄准那只山鸡,准星仍然套在孢子身上。

    那只孢子终于慢慢靠近,在五分钟后已经在步枪的有效射程范围之内。李思明开枪了,在子弹出膛的一刹那间,他就知道打中了,不管那只可怜的孢子,李思明冲着那只惊飞的山鸡,根本就不瞄准,又是一枪,那只山鸡在半空中来不及扇一下翅膀,一头栽下。

    “哼,谁让你自投罗网!”李思明捡起那只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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