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套路。
挣差价嘛!
鹏城这边新鲜事物多,物以稀为贵,像随身听这样的东西多了,价钱自然就便宜了。
这家卖得贵,我能去别家买嘛。
不过,到了东北那边,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
他是刚到鹏城的,对于两地的差异,感受格外的强烈。
像卖磁带的,鹏城的大街小巷,不说随处可见吧,至少也是不难找。
而在他的老家,卖磁带、碟片的就没那么多了。
但卖的少,不是老百姓没钱买。
一千多块的正版随身听,确实难卖,但四五百的国产货,还是有市场卖一卖的。
普通老百姓买不起,那些厂里的中层领导,完全消费得起。
即使领导不买,求人办事的买上一台,送送人,也是很有面子的事。
毕竟,随身听还算是比较新鲜的玩意。
送礼的需求有多大,沈栋梁是深有体会的。
“吴哥,这事,我干了!”
人家几次三番的邀请自己,再不给人家承诺,这一次,怕是最后一次了。
所以,沈栋梁答应了入伙的事。
四千块,他咬咬牙,还是拿得出来的。
一倍的利润,谁不馋?
如果跑的勤快一点,一个来月就能往返一趟,往返一趟就是四千块的利润。
一个月挣四千,和之前相比,简直是天上掉金子!
至于,为什么往返始终是四千,那是因为风险控制。
这年头,出门在外没那么太平,万一被人抢了,被人偷了,该咋办?
一万块就是他们俩个之前定下的底限。
定价一万,一来是沈栋梁的本钱不够多,二来嘛,小倒爷也怕再出什么意外。
“哈哈!”
眼看沈栋梁松了口,小倒爷不由大笑三声。
不错。
不错。
不忘他两次登门。
这块‘榆木疙瘩’,终于开窍了。
计划,也能顺利进行。
当然。
这个计划,不是指坑沈栋梁。
不至于。
众所周知,将欲取之,必先与之,什么甜头都没尝到,沈栋梁怎么会乖乖上网?
第六十四章 再次扬帆-->>(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