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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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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古美门回答完法官的问题之后,北原继续在法庭上走动起来,仿佛雪原里的狼群环绕在猎物的四周,不断盯梢,在有机可趁之时,便会从四面八方扑来,将包围圈中的猎物给咬杀。

    方才古美门的回答同样亦包含了北原的反驳。

    然而,此刻北原不管不顾,又选择了一个新的目标,开口道:“被告代理人在取得时效的主张之中,亦混淆了获得所有权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区别。法律规定‘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间和平、公然、继续占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者,得请求登记为所有人。’”

    “其中,法律仅声明占有他人二十年不动产者,可申请登记为所有人,未规定占有者可直接获得不动产的所有权。因此,被告应当出示其向地政机关申请登记的结果。在地政机关未出示结果之前,被告不得在司法裁判中径行主张其已通过无权占有获得原告土地的所有权。”

    刹那间,号角吹响,又在另一方向上,发现了新的敌军。

    古美门眉头轻皱,仍旧有条不紊地应对道:“我国东洋采取是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其取得所有权不以经过登记为必要的生效要件。同时,无权占有人能向地政机关申请登记为所有权人,恰恰表明了法律已经在先认可了其所有权的正当性。”

    【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

    【所谓不动产登记对抗主义,即指不动产产权的设立、转移不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登记仅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例如,你将一套房子卖给你的朋友。双方签订合同,交付价金,你将钥匙交付给朋友,那么不动产的产权即发生变动,不需要去地政机关作变更登记。然而,在某些国家则采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不动产产权的设立、转移未在地政机关作出变更登记的,那么就不会产生变动】

    古美门在作出这个反驳瞬间,那在法庭中的年轻男子,再度开口道:“本案之中。将军大酒店的产权先由东京都赤木酒店有限公司持有,在十年以前,才改由赤木酒店集团持有。其中前者是子公司,后者是母公司。然而,母公司是否能将子公司占有土地的期间合并计算,这又产生了问题。即被告的占有原告父亲土地的期间是否已至20年。”

    那个男人还是没有理会古美门的反驳!又自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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