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十章 第二次开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席上站了起来。

    中间的书记员旋转桌台上的按钮,将法庭内的灯光调暗了几分, 好让投影仪打出的灯光变得更加清晰。

    北原望着对面的宇都宫,开口道,“上次庭审。原告已经举证证明了被告藤村点校的《东土巡游遣唐记》,与原告点校第三稿存在体例抄袭和底本抄袭。原告将继续举证两部作品之间的实质性相似。”

    法庭内的目光都汇聚在了这位年轻的律师, 都不由得想知道他究竟还能够从哪些角度来发起进攻。

    只见得这位男律师轻轻按动手上的遥控器。白板上的投影内容, 浮现出了一张又一张的表格。表格的内容中,都是遣唐记里的古文节选。然而,有所不同的是, 这些挑选出来的古文句子中都有一、两个字被用红色标记。一时之间,让人不明白,这张表格究竟比对的是什么。

    “下面, 原告出示第四组证据, 为两部作品的校勘比对报告。”北原的声音响起道, “其意在证明两部作品间的第三处实质相似——即校勘抄袭!”

    “校勘抄袭”四个字一经说出,犹如有炮弹落在法庭之上, 轰然炸响, 这位年轻律师再度发起了猛烈的攻势

    北原继续道:“所谓校勘, 就是对古籍中的错字、漏字进行校正。由于古代缺乏印刷术,或即便存在印刷术, 使用的成本亦十分高昂。因此, 对于古籍的复制, 往往通过手抄进行。而在抄写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错字, 漏字现象。因此, 古籍中的一个重要点校工作就是对这些错字、漏字进行更正。”

    “在点校过程中, 我当事人下川一共对遣唐记中的568处错漏字进行了校正。”北原看向身后的白板,“表格的左侧即是原告校正错漏字的句子摘选。而在右侧,则是被告藤村的遣唐记版本中相同句子的摘选。”

    “通过比对发现,被告与原告在错漏字的校正上有超过90%以上的内容是相同的。例如,遣唐记第一卷第三篇。底本显示的原句是,‘复行二日返舍,余横倘在床,身疲力尽’。这句讲的是遣唐使关谷欲攀越大山,后遇困难

第七十章 第二次开庭-->>(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