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当即心思转动,开始斟酌。
“不管,人家有钱,在城里,穷人是斗不过有钱人的,但也不能就这么当做无事发生。”李启摸了摸下巴,想着办法。
最简单的,当然是花出去,只是怎么花有讲究。
李启不准备花给无辜的路人,万一如果真的是嫁祸的媒介,那他就显得太过于卑鄙无耻了。
在李启心中,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
他不会为了坚持做好事而损害自己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但也不会去做些损人利己的事情,除非那人和他有仇。
正常情况下,他是一个有道德和操守的好人,他不介意遵纪守法,也不介意做好事。
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他也不会做坏事。
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都建立在,坚持道德与操守不会影响到他的生命安全。
如果是一万人的命和他自己的命,李启会毫不犹豫的选自己的。
所以,在处理这块有可能有风险的金子上面,李启不会因为那么一点可能性就去丢给别人,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
如果真解决不了,那再说吧。
“咱们先去买衣服,然后再说。”李启没有多说什么,先带着沈水碧买衣服去了。
这一次,李启准备换两身衣服。
一身赶路,一身见人。
总不能随时随地都穿这身麻布衣服,便宜是便宜,却做不了大事,看起来更像是土人。
虽然他确实是穷鬼就对了。
以后,他肯定是要做其他的事情的,甚至可以和其他祝人一样,参加大型祭祀,举行宗教活动,和各种人物接洽,必须得有一身好衣服。
费了一番口舌,花了整整三千钱,他给自己和沈水碧都买了一套很精神的棉布衣服,大体是棉布的,但外面也有一层绸缎做的花纹,这种衣服,一般都是中产之家才能穿得起的了,而且大概是家里最好的一套衣服。
这种衣服,已经不能算寒酸了,哪怕是穿出去参加宴席,也
第六十四章 瞩目-->>(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