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是欧洲、岛国、米国的古董商,他们负责收购。”
“针对这种现象,国家虽然刚刚成立,东南西北都还没有全消停,就先出台了一个法规——《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紧跟着各地都逐渐颁布了地方法规,并成立了文物管理部门。”
“这个法令所依据的观念,是珍贵文物应当归国家所有,只能在中国境内交易,不能外流。”
“这其实一直是不少老前辈们的共识,不少的收藏大家为了保住国宝不流向外国,不惜倾家荡产。”
“但是少数人的道德理智,干不过多数人的趋利之心,直到新中国这部法令的成立,才算是有效制止了文物的无序外流。”
“无序外流,其实就还是有外流的。”周至叹气。
“估计也没有多少,毕竟一两年后,中国基本上就没有外国人了。”义兄突然来了个他特有的黑色幽默。
“乔老爷说得在理。”费观笑道:“后来为了创汇,就把规矩改了,当时外贸、公安、文化,三部联合发令,规定了三类文物不许买卖出口——以一八零年为界限,之前的所有文物;一八零年以后的官窑、家藏款文物;以及建国后新出土文物。不许出口,除此之外,都是可以买卖。”
“也就是东汉前的一刀切,东汉后的官窑器传世品一刀切,建国后的一刀切,剩下的还能往外走,是吧?”
“对,差不多的意思。”费观笑道:“不过到了那个时候,古董在国内基本已经无人问津,很多古玩行都衰败的不行。”
“韵古斋那时候是琉璃厂最大的店,建国前有十来个人,后头剩下了六个,宝古斋也就六七个人,通古斋除了掌柜的外,就一个伙计,其他就都是连家户了。”
“最后干不下去了,都改了行当。韵古斋公私合营后做起了茶叶生意,韵玉斋卖起了粮食,宝华斋卖起了炒货。”
“当然也不是全都改完变茶叶伙计米面伙计。比如振华斋的耿宝昌,敦华斋的孙瀛周,就是把文物捐给故宫博物馆,自己也跟着文物去了博物馆,当了研究院。”
“更多的一部分,将店内的藏品捐献给了国家,古董行则成了隶属外贸系统
第五百九十三章 行业变迁-->>(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