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一手,在挑选陪审团的时候将这一条列为了重中之重,予以筛选,这让周至对即将起身的汤尼黄又高看了一眼。
***,对付讼棍,还真的就只能靠讼棍!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审团,对于这起肇起于中国,却需要在纽州宣判的案件,如今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一定的关注,而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观察,再做出的主观意志的判断,这是最简单的事实,也是陪审团最基本的素质,我想这一点,根本用不着对方刻意的提醒。」
陪审席上有人已经开始露出微笑,看来汤尼黄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把对面可以拉起对立的企图破坏了大半。
「我方始终认为,我们需要依据案情的事实来追究此案,我方也一直在这样做,努力为检方提供一切需要的证据和资料,直到刚刚。」
「请允许我先辩驳对方的两个观点。」
「首先,是对方陈诉的,武士造像和侍奉群女图像的风格不统一的问题。」汤尼黄说道:「在这里,对方偷换了一个概念,将风格与题材进行了混淆,企图用歪曲的理由来欺骗我们尊敬的法官和陪审团。」
「武士与散乐、奉侍浮雕在形象上的确不同,但这是因为两者功能不同使然。」
「武士用以镇邪、驱鬼、守卫主人,因此其造型必然夸张,表情是横眉立目。」
「而散乐等形象反映的是世俗的人物和歌舞生平的景象,表现墓主人的富贵生活,其人物形象须塑造得和蔼可亲,因此这种差别,是合理而必然的;」
「但是这是题材造成的形象选取和塑造方式的不
同,我们说的风格相近,并不在这里。」
「我们都知道,法律搜证上有一项重要的内容,那就是笔迹鉴定。」汤尼黄自信地解释道:「一个人的书写风格和习惯会被蕴含在他的笔迹当中,不管他是在恭敬地抄录圣经,还是随手在支票上签名,两种字迹就好像我们所见的武士像和侍奉群女像一般差异,但是其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
「而匠人的凿刀,就是他们的笔,他们
第两千一百零四章 抗辩-->>(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