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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章 修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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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成了最可悲的、最该做奴隶的种族了。」

    「消灭魔女暴政!泰西洲属于人类!」

    「哦哦!」其他人相当赞同。

    小小的法洛莎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反魔女思潮盛行的保守乡村,真是危险,一旦被发现就会被杀死。徐炀暗道。

    不过,虽然眼前这些人态度坚决,但实力差距悬殊,还是必败无疑,人类若想找到打败魔女的契机,得再等700多年后的工业革命。

    那么……法洛莎的人生轨迹。徐炀默默回忆起来。编织出法洛莎过去的所有经历。

    法洛莎会在9岁那年加入奥尔仙安的教会,并且被重点培养,成为「用大脑记忆所有典籍」的活图书馆,把中古时代所有的抄本和经典全都背诵下来,受到重用。紧接着,法洛莎又会在12岁~13岁期间被远古神秘者们授予弑神武器,方便她单杀奥尔仙安。

    在她弑神之后,她就被迫逃亡,并加入混乱魔女组织,成为组织中最年轻的一员,希露菲为此还为法洛莎写了一首叫《白天》的诗。

    接着再过54个月,法洛莎就会因追捕甚急,不得不在卡尔多王室的资助下坐船逃出泰西洲,一口气来到列岛洲,最终被列岛洲当时的常樱巫女封锁在墓室当中,度过1000年时光。

    徐炀仔细推测起来。

    就算自己改变法洛莎童年的回忆,只要在合适的时候把法洛莎送到教会里去好好读书,然后及时脱身而走就行了。

    因为这是法洛莎的回忆,徐炀只要离开,不再对回忆进行干涉,法洛莎后面的原版回忆会自动接上,不用他再加以引导,中间的模糊部分,法洛莎自己会记得的。

    打定主意后,徐炀就先在城堡里搜刮了点金币藏进纳米盔甲的口袋中,随后溜回村子里,寻找法洛莎的踪迹。

    因为当初见过那白衣服的小法洛莎,所以徐炀感觉原版的小法洛莎找起来也非常简单。

    他隐身在村子里转了转,动物们也无法分辨他身上未来材料的味道,故也只是选择避开。等找了1个小时,他终于在上午看到小法洛莎出现,她走出自己的家门,离开村子一直走向郊外。

    她走到无人的地方后就开始练习慢跑,一个人至少跑了30分钟,徐炀发现她体力非常好,恐怕这就是她妈妈所嘱咐她的,一定要练习逃跑。

    跑到离村子几里的位置,小法洛莎喘着粗气,坐在河岸边上休息。

    她衣衫褴褛,双脚放在河流当中,人小小的,看起来要多可爱有多可爱,只是有点脏,而且棕色的头发乱蓬蓬地散落下来,看起来很不起眼。

    小法洛莎吸着自己的手指头,小小的鼻子上沾满污点。

    她的目光一直落在波光粼粼的河水上。

    「咻……」她对河里的什么东西轻轻说了一句,徐炀望向河中,发现河里的一条鱼瞬间四分五裂,爆成碎鱼肉和雨林碎块,清澈的河流中立时出现一片血污。

    小法洛莎脸上浮现出怪怪的笑容。

    似乎是听到动静,从河流上游走下来一条肮脏的癞皮狗,野性未驯,这条野狗不像后世

    育种出来的宠物,完全像条野狼了。

    小法洛莎向那条野狗抬起手。

    啪——

    野狗瞬间四分五裂,化作一地血肉残渣。

    这么小就有这么多魔力了。徐炀暗道。而且这么熟练,想来已经很习惯屠杀动物,而且还知道怎么做才能不被发现。

    小法洛莎欢快地跑过去,蹲在野狗的残骸旁边,伸手抓起它身上较大的肉骨来吃,她的牙齿咬下骨头上的肉渣,满手满嘴都是血腥。

    换任何人看到这一幕都会感到诡异和警惕,但徐炀实在是太习惯法洛莎的做派了,此刻看着小法洛莎这样大快朵颐,只觉得她特别迷人,这么小就这么惹人爱惜。

    消耗魔力叫她疲惫,吃东西又让她感到安逸。

    小法洛莎很警惕,很快又跑回丛林里,用树叶擦手,她好像每次跑步练习选的都是不同的路线,不断侦察能够真正离开村子的道路,目光扫来扫去,检查周围地区的安全性和隐蔽性。

    「我会带你走的,妈妈……」小法洛莎自言自语。

    休息之后,她清理掉身上的血迹,动身返回村子。

    时到午间,小法洛莎回到她在村子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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