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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五章 可怜亦为可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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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完全代替对逻辑学的学习——即便是涉及最多的逻辑推导的数学都不能。一般人无法将数学课上学到的推理过程,正确地转换成处理非数学问题的逻辑形式。

    其三,是不同个体对非逻辑学的各种知识体系的学习程度的差异。譬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数学,以及各种技术、经验等等。这些非逻辑学的知识,可以作为「事实论据」对某一命题起到一种证否或证明的作用。拥有某一命题所涉及的知识更多的人,会更容易地准确判断此命题的真伪。这里要说明的一点是:因为一个人无法把自己所掌握的复杂学识快速的输入到他人的脑海里,因此许多认知差异是不会因双方的辩论而消除的。

    其四,是个体是否具备谨慎的思维习惯。因为人类不止有「呼吸」这样的动作本能,还有一种「直觉判断」的认知本能。当我们面对一个问题时,大脑会自发地使用直觉对其做判断,如果这个问题是熟悉的或是看似简单的,那么我们的直觉能够得出一个答案,而且我们往往不会怀疑这个认知的正确性——即使我们看到别人否定此一认知。但是,人类不止是会在视觉上产生错觉,我们的直觉有时也会出现错误。那些思维更谨慎的人能够克服直觉的误导,而有些人不能,这就导致了认知的差异。

    其五,是不同个体在思维未成熟时被灌输的观念的差异。

    其六,是不同个体对某些观点的情感的差异。每个人在自身天性与人生经历的影响下会形成了不同的性情,这样的性情会导致人们对同一观点产生的情感并不相同。

    其七,是不同个体在语言分析能力上的差异。我们用于做推论的命题,是由语言构成的,但我们所使用的自然语言里实际暗含着某些「我们视为天经地义地正确的错误」的前提。举个例子,「先有鸡蛋还是先有鸡」之所以会成为一个看似无解的问题,就是因为在我们原本的语言里:

    「鸡」的定义有两个——1只能由鸡蛋孵化出来,2它生下的一定是蛋,即鸡蛋;「鸡蛋」也有两个定义——3它孵化出来的一定是鸡,4它只能被鸡生出来。

    但是,我们如何能保证上述四个定义的正确性?如果对这些定义加以分析,就会发现它们的正确性是无法保证的——事实上,因生物是会变异的,鸡与鸡蛋的四个默认定义实际没一个正确。因此,鸡与鸡蛋这个悖论,是一个在错误定义上的悖论。我们的语言里藏着错误的默认定义,但人们在摆脱语言的误导的能力上并不相同,这就会产生认知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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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杜锦只是愣了不到零点一秒,就意识到眼前这种诡异的想象正是血印的拿手“本领”。

    “该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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