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带到战场,开始了刀口舔血的生活,一直到今天。
更可悲的是。
格斯并不知道,再过一段时间自己的养父,就会将他卖给一个极尽猥琐的光头肥男杜诺班。
届时,他便会渡过堪称地狱般的两年时光。
格斯更不知道的是。
与今后他将会经历的真正地狱人生相比,那两年的受辱生涯根本算不了什么。
“格斯!”
不远处一道粗粝的呼喝传来。
可是格斯沉浸在捡拾物品中,并没有听到。
“格斯!!”
粗粝呼喝再次传来,并且声大了不少。
“嗯?”格斯茫然抬头,就见一个壮硕的尖耳男人气冲冲走来,迎面就狠狠给了他一巴掌。
啪!
这一巴掌瞬间就打的格斯眼冒金星耳朵嗡嗡直响,连嘴角都溢出一丝血迹。
“他妈的,耳朵聋了吗?!”
尖耳男人恶狠狠骂道,“老子喊你为什么不应?!”
格斯没有做多解释,仅是抹去嘴边的血,平静道:“父亲,对不起,我刚才捡东西没有听见。”
“你现在还会找理由了?!”
甘俾诺怒骂道,“是不是翅膀硬了,看不起你父亲我了?!”
“没有。”格斯摇摇头继续平静道,“父亲,我没有看不起你。”
“哼!”甘俾诺冷哼道,“记住,如果不是我,你早就死在路边了,我对你有大恩大德!还有……西丝也是因为你才死的!”
“嗯。”格斯沉静点头,“我记住了,父亲。”
“唔~”听见这话,甘俾诺脸色才缓和了些,“好了,先去吃饭吧,吃完饭继续干活。”
说完,他便转身朝战场外的营地走去。
在甘俾诺后方,格斯也亦步亦趋的跟随着走去。
到了营地之后,格斯便老老实实的吃着自己那几块硬面包,和一碗有些发酸的蔬菜汤。
可他的养父甘俾诺,却在营帐外与别人做起了交易。
交易的另一方,就是猥琐男杜诺班。
他已经觊觎格斯,很久很久了。
可就在两人商谈着要以三枚银币的价格交易格斯的时候,一个面带古怪微笑的金发男人走了过来。
这人,正是特洛伊。
“嘿。”
祂拍了拍甘俾诺的肩膀,“你那个儿子看着挺不错,就卖三个银币是不是有点儿太便宜了?”
“你在说什么话?!”一旁的猥琐男杜诺班急了,“我们都已经谈好了,你插什么嘴!”
“嗯?”特洛伊眉头一皱,淡淡瞥向他。
仅仅一眼,就让杜诺班如遭雷击,黑乎乎的肥脸霎时惨白如纸,然后七窍流血倒地而亡。
看到这肥佬已经死挺在地,特洛伊便转过头来看向面无人色的甘俾诺,展颜笑道:
“给你一百个银币,把格斯卖给我吧。”
“呃,可是……”甘俾诺犹犹豫豫道,“我…我只卖格斯的使用权,不卖归属权。”
“那不行。”特洛伊摇摇头,“我买人向来整个买下,买了就彻底跟随我,不能与父母再存关联。”
“可是,这个……”
甘俾诺迟疑不决道,“您可能不知道,我和格斯的感情非常好,我不想仅仅只为一百个银币就……”
“至爱亲朋是吧,想加钱是吧。”
特洛伊面带嘲讽的笑了笑,“这样吧,我给你一万个银币,够么?”
“一…一万?!”甘俾诺瞪大双眼结结巴巴道,“这么多的吗?这…格斯值那么多钱?”
这次巨款将他砸的大脑一片混乱。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一个敌国士兵的头颅只能换取六到七枚银币。
而一万枚……就等于是一千五百名士兵啊。
这么多钱,他在战场上厮混一生都赚不到啊。
一想到此,所有的迟疑瞬间就被甘俾诺抛之脑后。
他当场就与特洛伊定下了交易。
于是,在支付了一万枚银币后,格斯就彻底属于了特洛伊。
无论他想要将格斯当作奴隶还是当作儿子,都无人会过问。
第二天,一脸悲伤与不信的格斯,便在养父甘俾诺复杂而冷漠的目送下,随着特洛伊离开营帐,踏向未知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