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大哥,何不仔细挑选挑选。”
刘武也忍不住开口劝告,显然这种时机都是极其珍贵的。
“不必了,伱们四个快去挑选吧,别急着出来,一定要看一遍了,找到喜欢的再出来。”
李明轻笑着摇头说道,王光允几人眨了眨眼睛,却也笑着道是,紧跟着对李明拱手抱了抱拳转身冲到了木楼里。
李明依然的把身上的小女婢放下,一只手从她衣领里伸进去,另一只手从五楼那个最艳美的红衣婢女的衣服里伸进去,舒服的把玩着。
“话说,我就这么把你们带走了,你们就没有什么要收拾的东西呢?”
李明看着身边穿着衣服就出来了,什么也没带的六个婢女,有些好奇的问道,被李阳抱在怀里揉捏的红衣婢女和十五岁小婢女连连开口:“主子,我们来到这里时候什么也没有,出去的时候什么也不能带,这一身衣服已经是赏赐了。”
“对啊爷,我们什么也没有,也就不需要带什么了,只能穿着身上的衣服和鞋出去。”
十五岁的小婢女也跟着开口,李明恍然的笑着摇了摇头,心中明白这些婢女的地位低下,什么都没有才是常态,自己反而着相了。
婢女身为古代供有钱人家役使的女子。
她们要负担大部分家庭的家务,有钱的富豪经常藉由买进婢女来分担家庭妇女应行的家务,这种买卖的行为,使得婢女成为私有的物件,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任意买卖或典押婢女,也有权决定女婢的婚嫁。
换言之,主人对于婢女具有终身约束的权力,也就是说婢女的自由权受到绝对的约制。婢女,一般都是中国人的叫法。
同类词有,婢仆、仆妾、女奴、青衣、丫鬟、丫头、赤脚等等。现做这种职务的人一般被称为女佣。
婢女也是有区分的,婢女就是我们常说的丫环,是古代为皇家、官府或富贵人家充当奴仆的女子,具体可分为宫婢、官婢和私婢三类。
婢女的来源大体上有4类,一类是因父母犯罪,子女被牵连的被官府公开发卖,其中男子为奴,女子为婢,这种是官婢。
另一类是穷人无法度日,被迫将女儿卖作婢女的,这种情况在发生大的饥荒时尤其普遍。第三类则是遭拐骗、劫掠的女子被人贩子违法卖到异地的,如《红楼梦》中的香菱;另外,也有些女子因父母为别人家的奴仆,其生来也就是人家的婢女了,也就是家生子。这两类是私婢。
还有一种是被征集到宫中为婢女的为宫婢,也叫做宫女。在宫中服务的婢女,她们被派去服务皇帝、皇后之类的皇室宗亲,一般都是到了二十五左右就可以被放出宫返家。
婢女是古代社会中一个相当悲惨的群体,往往要早起晚睡,服侍主人的饮食起居、每天都要从事洗菜烧火、打扫房间、洗衣服等工作,有的还要织布,为主人赚取经济收入。
古代社会,人分三六九等,职业也分三教九流,士农工商自然属上九流,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而之外,有如戏娼儒丐,则处于社会底层,若把目光再俯向社会架构更低处,便可以看到古代社会里最卑微的职业——奴婢。
男为奴,女为婢,处于社会末流,比乞丐和娼妓的地位更为卑贱,丧失最基本的人格和自由,终身依附于他人檐下,委身受命于人供人劳役,并且往往是一次性买断或者完全无偿,可以说,古代人一旦为奴,相比于鲜活的人,则更像供“主人”随意把玩的“私人物件”。
最早的奴婢是来自于战争,在地球古代从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铜器铭文可以看出,无论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敌对的部落都力争在军事行动中擒获战俘并掠取对方人口,而所获得的的大量俘虏,一部分用来祭祀,而相当一部分则会沦为奴隶。
在战国时期,奴隶的流通更加频繁,除了俘虏,官家还将罪犯以及罪犯的家属一起收为奴隶。
第四百章 婢女-->>(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