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进门,还来不及观察室内的状况,里昂就看到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摇摇晃晃地想要从地板上爬起来。
这,从地上爬起来,肯定是尸变了吧。
没有多想,里昂快步凑近,距离那人一米左右,抬手瞄准那个已经露出狰狞表情的头顶,扣动了扳机。
啪!
尸体颓然倒地,黄白之物从它的下巴处流出。
没时间理会这些,他大跨步越过尸体,直奔敞开的卧室。
进入卧室后,里昂一把拉开衣柜的柜门,如他所料,一套红黄相称的登山设备占据了半个衣橱。
整整一套,有靴子,帽子,绳子,外套,他甚至还找到了一把八成新的登山镐。
时间紧迫,里昂没时间整理,他必须在丧尸赶来之前离开。
一把抱起这些装备,以最快的速度,快步往自己的公寓跑去。
刚关上房门没一分钟,密集的脚步声和嘶吼声就从走廊外传了过来,丧尸似乎没有找到目标,它们烦躁地撞来撞去,渐渐又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游荡。
里昂听了一阵,没有发现异常,他轻步坐回到沙发上,脱掉身上的牛仔裤和靴子,换上了登山靴,登山裤和登山手套。
和日常衣物相比,这些登山装备更加坚固耐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挡下丧尸的攻击。
虽然这样会比较炎热,但和生命安全相比,这又算的了什么呢。
换好装备,一切准备就绪,里昂将登山绳的一头死死绑在客厅的石柱上,另一头从客厅的窗户外抛了下去。
他住在公寓的第六层,距离下面的马路大概有二十多米,这条登山绳足够长。
道路附近没有丧尸,只要回到路面,他就能驾车离开。
里昂叹了口气,走到窗边,抓住登山绳,翻身爬出了窗户外。
这,并不容易。
两世为人,他没有学过登山,没玩过登山绳,当然,他也没试过用狼牙棒敲碎丧尸的脑袋,没用手枪射穿猎物的头颅。
凡事都有第一次,今天,他就做了许多从未做过的事情。
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很多事情,它并不会给你准备的时间。
遇到了,你就必须咬着牙,壮着胆子,顶上去。
里昂回忆了其他电影中的情节,双掌紧握住登山绳,双脚一上一下将绳子绞成一个活扣,试图慢慢下滑。
摸索了几次过后,他觉得自己掌握了诀窍,又用了两分钟时间,手脚配合爬动,他终于可以控制住了下滑的速度。
慢慢地,五楼,四楼,三楼,二楼,里昂双脚着地,真正地回到了地面上。
呼,还好我小时候在农村生活过,掏过鸟蛋,爬过树,不然肯定没那么容易下来。
望了一眼自己的公寓,里昂没再停留,他转身走到道路对面,找到那辆天蓝色的雪佛兰跑车,插上钥匙,钻了进去。
十几秒后。
轰!轰!轰!
跑车轰鸣声中,里昂一个急转调头,朝着警局的方向驶去。
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不趁着太阳下山前做些什么,到了天黑以后,一切都会变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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