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体会到,一个普通人在这种世道里生存确实非常危险。
赶了这么远的路,即使是他这种拥有独特能力,身体素质已经接近普通人巅峰的挂逼,也觉得一阵疲惫,身上的衣服上挂满了污血和碎肉。
他发现道路已经被一辆红色的重型卡车给堵死了,十几只丧尸正围着卡车的铁质外皮,胡乱地抓挠敲打,不能伤其分毫。
看来格伦等人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任务。
里昂想了想,决定还是稳妥起见,没有再正面冲击尸群,4米多高的卡车没有工具,也很难翻越。
又花了一个多小时奔跑,他终于从洲际公路的路口重新回到了荣光大道商业街。
进入街道,达里尔等人的战斗还未结束。
达里尔,格伦,T仔三人都穿着防护用的警用防爆服,手里拿着半米长的砍刀,组成一个简单的互相防护的阵势,互相配合,时进时退,正在与七八只丧尸搏杀。
商业街的路面上还零零散散的摊倒着几十具丧尸的尸体,显然都是他们的战果。
沉默着走近他们的时候位置,里昂从侧面发起攻击,他拿出消声手枪,打空了一个弹夹,帮他们结束了战斗。
战斗结束,达里尔,格伦,T仔三人齐齐松了一口气。
格伦的性格比较外向,他甩了甩因为用力而有些发麻的手臂,眼睛发亮,带着崇拜地望着浑身都是污血的里昂,说:
“太厉害了,老板,你就这么简简单单用一辆汽车,就引走了几百只丧尸。”
“也许,我们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将城市里的丧尸全部都引走。”
里昂从后腰的口袋里拿出几只雪茄,扔给众人,又给自己点上后,淡淡地摇了摇头,说:
“没那么简单,格伦。”
“丧尸因为声音而被吸引,容易形成集群效应,会被声音引走。”
“但同样的,只要我们发出一些稍大的声音,它们又会陆陆续续的被引回来。”
“亚特兰大的本地人口在50万以上,加上周边地区的住户和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市中心的丧尸,数量估计在百万以上。”
“如果我们没能杀死这些丧尸,而是选择引走它们,让它们在我们附近徘徊。”
“总有一天,我们会被百万丧尸给团团围死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