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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以“法”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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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透了……我没有办法阻止任何一个像洛肯这样有野心的人成为下一个洛肯。”长羽枫无奈的摊手:“几千年都没有解决的问题要我来解决,未免有些太勉强我了,那样我也就成了不遵守法律的私法狂魔,法律可前可后,可无用,我不能没有法而去杀龙兴会的任何一个人。”

    “你很有见解,或许你才是对的,作为普通人而言,留下和保护法律支撑你申冤所需的证据和罪证才是第一前提,私心的报复应该放在第二位,或者说,将理智放在第一位。不过,也没有多少受害者能够反击倒是真的。”

    那人见了长羽枫,笑的开心。

    他总是在笑,或许多是调侃,但是在长羽枫眼里,这种越发清楚的笑声,只能是一种无奈。

    “阁下是因为什么而被洛肯害至于此?”

    长羽枫听完了洛肯的半辈子和发家史,只觉得这人狠辣,也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他很有手段,在成为受害者之前,他也有足够的能力养活三个无法获得生活来源的亲人,并且得到了已经消亡家族家族族长的认可,同情其他的受害者,嫉恶如仇般的,将旱灾与蝗灾之中,仍然以豚稚而食,不管受害者死活的城主全家杀害,但是真成了压迫者,他表现的也更为狠厉,他创办红花区,绿花区,以无家可归者,以能力有限者,将他们拖入了无尽的深渊,反补愿意跟着和他干的任何人,如果在当前,红花区和绿花区,甚至是精神药品都不受到法律限制的六年前,这种事情,谁敢说是坏的呢?

    多少次的时代里,笑贫不笑娼,真是人间永恒的歪理啦,可是当要饿死街头的时候,贫,真是害死人的药,红花区的女子们,绿花区的男儿们,贩卖精神药品的人们,可恨吗?可怜吗?

    可恨在哪里?

    可怜在哪里?

    出路在哪里?

    未来又在哪里?

    蝗灾面前,旱灾面前,任何一个灾难面前,能够抵抗的住,甚至是将灾害打败的人,都微乎其微。

    君子之仁,仁在饿死街头?

    古往今来,活下来并且有后代的,都不可能是饿死街头的吧?

    在讨论命运的时候,这种问题根本就避不开!也避无可避!

    谁的儿子起黄土之庙堂,飞黄腾达,谁的儿子终日严阳苦雨,永不翻身?

    是你吗?

    真的有人能够带领所有人跳脱出这个怪圈吗?

    想必应该是有的,但是无论过去还是将来,失败的居多,成功的极少,这不是过家家,而是实打实的应该将财富给予到谁手中的最朴素的问题。

    如果有人叫你认命,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沉默,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如果有人叫你风花雪月,那他一定其心可诛。

    悲夫!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你必须明白,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希望自己能够永生,因为黄土埋下的,不仅仅是他死去的躯壳,还有他的法制,他的思想,他整个为人的名誉。

    当此世间他再无法插手的时候,他便成为了任人描述的小丑,以莫须有,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为之奈何?

    天要有天,地要有地,人要有人。

    天不为天,地不为地,人何为人?

    被吹捧的愚者,无非是藉秋风吹的烈的野火,烧啊,烧灼的天翻地覆,将人生惊彻。

    “无论怎么样,我都无法太过谴责洛肯的行为,在道义上,他确实让很多人获得了极好的生活,那些人应该会感谢他,拥护他,只有那些在红花区绿花区的人才可能恨他,或许有人还会感谢他,因为他们活的,也比一般的人要快活……虽然这样说很残忍,很癫狂,但是就是如此。”长羽枫有些发愣,他现在站在极为理性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单纯的善恶观,对于善恶而言,也不过是一种说辞,今儿是你,明儿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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