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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推磨为粉秀一手(第五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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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朱闻天懒得再多说别的字了。

    “如何?”朱元璋扭头问周宗,他是太子府的带刀舍人。

    “不近身是打不过的,签子太准了,而且力道控制得好,插住麻雀,却未穿过去,飞得也不远。

    他知道什么力道能够把麻雀打到后签子留在麻雀身体中,想杀人的时候,速度会快很多。

    憨憨方才一次抽出来十支签子,不是五指夹四支,然后松指头。

    他用的方法是捻,捻的时候知道签子的位置,从而飞出去,抖腕。”

    周宗给出他的解答,他也很害怕,他知道憨憨的力气大,铁签子飞的时候是又快又准。

    “剩下四支咋不飞了?”朱元璋根本没看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

    “位置不好,容易飞到周围的人,陛下你看旁边多少人?就那六只最适合。

    飞更高的麻雀,用不着再用签子飞,故此憨憨就不飞了。”

    周宗水平是够用的,保护太子的带刀舍人,武力方面绝对厉害,除非晚上去山神庙……

    朱元璋闻言扫视一圈,发现确实有不少人,刚才的六只被飞到的麻雀都是处在人群的空隙位置。

    “当时咱打仗的时候有憨憨就好了。”朱元璋又懊恼一下。

    憨憨只要给他足够多的铁签子,大家近身搏杀的时候,他就能够掩护友军疯狂杀敌。

    远的不说,一二十步内,他能避开自己人飞签子打敌人。

    他力气那么大,一次可以带很多铁签子。

    战场有这样的人,都被敌人重点照顾,憨憨都能当四分之三头牛使唤了,给他穿重甲啊!

    然后再来一个重盾,把他全挡住,他腾出一只手飞铁签子……

    ‘噗噗噗……’朱闻天才不管别人怎么看呢!他故意的。

    那麻雀飞不飞又如何?能吃几口?真正吃的时候是小麦收割的时候,水稻收割时更厉害。

    他飞签子,就是让人固定印象,许多人的观念里,文和武是分开的,两极化。

    他才十七岁,在体力和反应方面厉害,别人便忽略了其他方面,高人得是智力超群的。

    还有,晚一点,更完才好开单章要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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