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吸到鼻子里就没救了。
“这么狂?”王仗义露出诧异的神色,他不知道太医院的医术并不是最好的,他只觉得没人能跟阎王争命。
“那枪你用过,单发的和连发的你全用了,觉得造那枪的人狂不狂?”
朱盛朝以实际情况来举例子,他给对方用了枪,所有现在能拿出来的枪都给用了,又让对方扔了三颗手榴弹。
毕竟在所有的说服手段里面,武力是最简单的,除非有人宁死不屈。
“用过,打猎方便!对,打猎最适合。”
王仗义露出憨厚的笑容,强调打猎,他不想说打人。
他昨天每一样都试过了,扔手榴弹的时候还专门为他临时挖了个双回字的沟,直角线的。
同时在几个位置还堆了沙袋,就怕他一扔脱手。
即便如此,他扔手榴弹的时候旁边也有人负责保护,关键时刻把他给拽到沟里躲避。
主要是躲避手榴弹的破片,冲击波其实在进沟后,只有震动的效果,又不是炸药包,震不死人的。
当时他的部落中其他小部落的头领跟着看,并且试了一点。
大家确定,大明的武器非常强,强到自己面对的时候无丝毫换手之力,不,连招架之功也没有。
好几百步啊!居然能够打死人。
近的时候,一二百步,那就是突突突……
这还怎么打?一百步自己的弓确定能够威胁到大明军队?盾牌、盔甲,没用,全打穿。
“图亚颉头领有一个孙子,长子的,你知道不?”朱盛朝想一想,又问一句。
“知道!唉!软骨病啊!可怜呢!”
王仗义露出难过的神色,他认识图亚颉,而且关系还不错。
自然知道图亚颉有一个关键的孙子,长子的儿子,生下来不长时间就发现有软骨病,这个病根本医不了。
“在咱们后面的队伍里呢!跟另一个得同样的宝宝一起,现在都没问题了,以后会与常人一样。”
朱盛朝说这个事情,劝王仗义留下跟大部队一起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