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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五十六章 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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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从一开始的惊恐渐渐变得适应起来。

    云烨安排人烧了热水,给这女娃好好收拾了一番,待褪去一身污垢,露出白净的小脸,云烨对林中天的本事变得又敬重了一分。

    那日暮之前那副脏不拉几的鬼样子,林中天竟也能看出她是个美人胚子。

    这等眼力,云烨表示不得不服。

    草原上的女子一向都是热烈的,如火一般,那日暮也不例外。

    短短半天,她已经与云烨身边的云家护卫们混了个脸熟。

    其中,也不知哪个杀千刀的教了她一句汉话,搞得她见了谁都喊哥哥。

    见那日暮拦在白发白须的孙思邈面前,露出灿烂的笑容,想要喊哥哥,云烨连忙快步上前,一把将她拉了过来,神色肃穆地说道:

    “这个不能叫哥哥!”

    “……”

    那日暮眨巴着眼睛,仰着小脸,字正腔圆地喊道:“哥哥!”

    云烨愣了一下。

    旁边的林中天哈哈大笑,指着自己道:“我呢?”

    那日暮缩了缩脖子,藏进云烨怀里,似乎下意识对林中天感到些许敬畏。

    对于这种情况,云烨其实是有些不理解的。

    毕竟与外貌尚且年少的他相比,林中天才是真正成熟的美男子。

    似这般俊美的外貌,再加上他那如同谪仙般超凡脱俗的气质,绝对是一等一的少女杀手。

    可那日暮却并没有对林中天起什么爱慕之心,反而每次见到,都畏畏缩缩,如同做错事的小孩子见到了严肃的大人。

    云烨不理解,但林中天却知道原因。

    这名唤那日暮的草原女娃虽然天真愚钝,但灵觉不错,就好像那些骆驼和骏马,天然就能从林中天身上感受到难以言说的敬畏。

    这种灵觉不仅能让她趋吉避凶,还能令她与草原上的生灵和睦相处。

    如果那日暮没有遇到云烨的话,将来或许能成为草原上的巫婆……

    就在林中天心里这么想着的时候,云烨将那日暮从怀里拽了出来,认真地望着她。

    “这个可以叫哥哥。”

    “……”

    那日暮也不知听没听到他的话语,犹豫一二,探出脑袋,怯生生道:“哥哥。”

    林中天微微一笑,抬手从怀里取出一枚玉镯子,送给了她。

    这镯子不算什么特别的宝物,只是其中蕴含着一些灵气,不仅能强健那日暮的身躯,还能让她的灵觉多一分用武之地。

    比如号令牛羊或者草原上的狼群……

    当然,这些事情,云烨和那日暮自然是不知道的。

    云烨笑着让那日暮接过玉镯子,嘱咐她好好收着,莫要丢掉。

    那日暮虽然听不懂他的话,但她摸到玉镯子后,感受到那令她精神一振的温热感,也觉得这应该是个好东西,于是笑容灿烂地望向林中天。

    “哥哥!”

    林中天哑然失笑,望着云烨道:“你身边不是有懂突厥话的吗,多教她几句吧,总是喊人哥哥,也不是个事……”

    云烨点点头道:“我也是这么想的。”

    ……

    ……

    时光飞逝,眨眼间,就是七天的行程。

    由于队伍里多了数千头经过驯化,无比乖巧的骆驼,车队的运载能力暴增数十倍,原本最拖拽脚步的弩车也有了无比富余的脚力。

    短短七天,众人便走完了此前至少半个月的路程。

    这也多亏了林中天和那日暮,有他们两个在,完全不用操心骆驼逃走的事情。

    这一日,众人刚刚启程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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