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不能扛,稍微做点事就要偷懒,简直就是个祖宗。”
“长得俊俏就够了,以后嫁个好人家,一样能享福。”
不远处两个妇女在窃窃私语,金姝听力很好,把她们的话听的清清楚楚,不过她不在意,因为人家讲的是事实。
她很娇弱,因为被养的太好了,干不了重活是真的,这个人设已经立起来了,金姝只能继续保持。
“走了!”
就在金姝发呆看天的时候,不远处的周艳珠喊了她一声。
“来了。”
正要过去,肩膀突然被旁边过去的人撞了一下。
对方很瘦,骨头硬邦邦的,金姝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站着个光着膀子的男人,手里提着灰色褂子,结实的腰间提溜着一条长裤。
伤风败俗。
金姝扭脸就要走,没成想对方竟然喊了她一声。
“你就是金姝是吧?你家里人和你说了么?我,陆旭,你家里人收了我的聘礼了。”
金姝看了他一眼,也就是个十五六岁的毛头小子,寸头看着有些毛躁,脸型流畅线条坚挺,浓眉大眼五官倒是顺眼。
“谁收你的东西你找谁,和我没关系。”
陆旭。
村里的懒汉。
女主金茵第一世嫁的男人。
长得确实不错,难怪金茵当初会选择嫁给他。
不然就以金家对她的疼爱,她自己不愿意,谁也不会逼迫她。
见金姝离开了,陆旭看着她的背影,轻轻笑了笑。
“陆旭,你未来媳妇不待见你哦。”
“这有啥的,感情处着处着就有了。”
周艳珠也看到了这一幕,见金姝走过来,她不咸不淡的问。
“那小子之前和茵茵订过亲,茵茵走了,这门亲事不能毁。”
“金茵和他定亲,那就让金茵嫁呗。”
多简单的事,和她说这些干嘛。
周艳珠没想到金姝会这么说,一时半会不知道该说什么。
理该如此,可现在茵茵都是城里人了,怎么可能还会和乡下小子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