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总比化为一缕灰烬强。
“你真的不伤我?”女厉鬼问。
“我说到做到,不光如此,我还会让他出上一大笔钱,找高僧为你超度四十九天。
不过投胎转世的希望渺茫。”
她的话令女鬼再次陷入思考中?
是拼尽全力,还是为自己寻得最大的好处?
江清然说过让她报仇,不是不让。
她有听说过鬼怪苏明宇几次三番找江清然麻烦,最后被鬼怪苏清宸,消灭的一干二净。
她瞄一眼江清然手中系着红色平安符的桃木剑。
那个红色的平安符,没看错是看过的光,威力很大,可以直接要她半条命。
五百年前,她为了这个狗男人失去尊严,亲手见证爹娘,全府上下四十多人惨死在蓝宴初的剑下。
他狠到亲自动脚踩死她肚子里两个月大的婴儿。
亲手挖出她的双眼,缝上她的嘴,挖出她的心脏,砍掉她的双手双脚。
如此大仇,怎能不报?
“我劝你想好喽,我再给你机会,希望能珍惜。
换作旁人,直接解决你,而不是给你一个可以报仇的机会。”江清然在一旁提醒。
女厉鬼当然清楚江清然是在与她商量,而不是下最后通牒。
问题是在不死不残的情况下,如何报仇雪恨?
“还请夫人指点。”女厉鬼毕恭毕敬道。
“我曾走了半年多背字。”江清然说出她曾经的遭遇。
半年多的背字?是何意思?
她附在别人身上,一经打听得知,那半年多,江清然大伤没有,小伤不断。
经常是莫名其妙受伤,总之那段时间她很倒霉。
或许她可以东施效颦,这样既大仇得报,又可以严格遵守江清然说的不死不残四个字。
女厉鬼同意江清然提出来的建议。
总比自己失心疯,和江清然叫板,仇没报上,自己的魂魄也从此消失在世间吧?
她答应江清然提出的意见,魂魄保住,仇还报了,多两全其美。
“我答应你。”女厉鬼权衡利弊后道。
江清然咬破自己的手指,在黄纸上写下字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