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问一句方明华同志:从去年那篇《站台》,到今年的这篇《秋菊打官司》,如果再算上前几年写的那篇《一个都不能少》,写的都是现实中小人物的悲欢离合,这是不是意味着在文坛一片“先锋”笼罩中,依旧有着现实主义的生存根基?而你称之为新写实。”
方明华看到这篇评论文章已经是三天以后。
对于李坨的评论,他是认可的,不愧是后面的“坨爷”之称,当然李坨在文章最后的发问,方明华并不打算回答。
急什么?
后面不是要举办一个新写实研讨会吗?
也请李坨过来,大家畅所欲言,好好争论一番。
这可是八十来年代文坛最后一个热点啊。
方明华喝着茶,悠闲的看着报纸。
就在这个时候,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响了,方明华拿过话筒,里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明华同志吗?”
“刘常委?你好,我是方明华。”方明华赶紧说道。
“明华,你写的那篇《秋菊打官司》非常好啊,昨天的《人民日报》你看了吗?报纸专门对这篇进行点评。”
“是吗?刘常委,我最近工作忙,我还没来得及看。”
“那你要好好看看,可是对你这篇大加赞赏,文章说:这篇给普通老百姓以及普通干部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制课,老百姓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基层干部要改变自己一些违反法律的做法,否则就会被老百姓告上法庭.这可比拿着法律条文念一百遍也强啊。”
“如果真能达到这个效果,那我也满足了。”方明华很谦逊。
“呵呵,当然,不过我觉得还不够。”
“哦,您说。”
“这种载体受众还是比较小,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老百姓也很少看杂志,为了扩大影响力,我建议拍成电影!”
刘常委在电话里说出自己的意见:“咱们秦省不是出了一个著名导演吗?让他来拍!”
“你是说张亿谋吧?”方明华问道。
“对,就是他!刚刚在国外拿奖,是我们国家更是我们秦省的光荣!我让文化厅的同志和西影的吴厂长沟通下,让他说服张亿谋拍你这部
421 立即拍成电影-->>(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