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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明朝官员:只要人没死,就得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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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

    ……

    应天内某处不能透露的衙门里。

    几位大臣面面相觑。

    “你动了吗?”

    长须官员捋须长叹。

    “不动行吗?上下打点哪里不要钱啊。”

    一名圆脸官员皱着脸。

    “你说陛下会怎么做?”

    身边的白发老官唉声叹气着。

    “杀呗……”

    几人默默不语。

    “……趁着皇后在,咱们跟上位挑明了吧。”

    长须官员思考片刻,毅然决然道:

    “娘娘还是讲理的,说清了……大不了丢官!”

    圆脸愁眉苦脸道:

    “丢命吧。”

    “唉……”

    ……

    【很明显,明朝的制度有大问题。】

    【但朱元璋宁愿怀疑自己的治国理念有问题,也不怀疑国家制度有问题。】

    【他定规,凡贪污白银六十两以上,一律“剥皮揎草”】

    【由于这个刑罚一般在城中心的土地庙执行,所以很多地方的土地庙后来都改了名字,叫“皮场庙”。】

    【而完工后的人皮稻草人,通常都挂在官府或者土地庙门口的旗杆上,以示警诫。】

    【一时间,全国各地官府、土地庙的旗杆上,都有人皮稻草人在风中凌乱。】

    ……

    {纠正,《大明律》《大诰》等明代典制律书里面并无关于剥皮之刑的记载,剥皮揎草说只见于各稗官野史中。}

    {另外各地地方志中也没有关于皮场庙的记录,因此剥皮揎草之说可能是民间传说,并不足为信。}

    {不不不,首先,稗官野史不一定都是妄言。}

    {祝允明的《野记》谈到明朝初年的酷刑时,有这样的记载:“有剥皮,剥赃酷吏皮置公座,令代者坐警。”}

    {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被公认为史料价值极高的野史笔记,书中法外用刑之条言:}

    {“太祖开国时,亦有赃官剥皮囊草之令,遭此刑者,即于所治之地,留贮其皮,以示继至之官,闻今郡县库中尚有之,而内官娶妇者亦用此刑,末年悉除此等严法,且训戒后圣,其词危切,况臣下乎?”}

    {也就是说洪武年间有对贪赃枉法的官员剥皮揎草之刑。}

    {而且贪官们被剥下的皮会留在他们当官所在地的府库内。}

    {沈德符生活的万历年间,一些地方的府库里面仍然保留着一些贪官的人皮!}

    {而且洪武时,如果宦官娶妻,也会被处以这样的酷刑。}

    ……

    大明·神宗时期

    朱翊钧脸色有些苍白。

    “先生?这是真的吗?”

    张居正捏着手里的书卷,无言默认。

    小皇帝咽了口吐沫,颤着声音道:

    “那…那为何《大明律》和《大诰》中,没有为记载此种刑罚?”

    张居正叹口气,抬头望天,语气复杂。

    “祖训中明确提出,后代继位各帝不许法外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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