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倒是个安分的,怎的喜欢给人家做小?”
“李家是什么人家?那可是湖州首富,若是真的能进了李家,可就不止这一间铺子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开始指责宋宁。
宋宁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李公子,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这般污蔑与我?
我听闻李公子也是读书之人,难道先生就教了你这些吗?
我才来湖州没几日,你便说我骗了你的钱,还要倒贴你做妾,可有证据,若是没有证据,你这便是犯法的。”
晋朝律法里面,诽谤之罪也是罪。
听说这一条加上去还是不久。
晋朝之前有一位公主,因为性子嚣张跋扈,做了不少不合规矩之事。
而且这位公主率性天真,对自己做的事情从来不藏着掖着。
结果当时有正好有人与这位公主有嫌隙,便故意效仿公主做事,污蔑是公主所为。
那位公主这下不忍了,便将事情闹大,一定要讨个公道。
并说她做事敢作敢当,但是她做过的事情她认,没做过的绝对不认。
最后查出真是被冤枉之后,又因为是公主之尊,晋朝便将诽谤污蔑之罪加进了晋朝律法当中。
这位公主,就是谢临洲的娘。
这件事情还是嘉宁公主跟她娘说的。
“李公子,我敬你是读书人,也知道知府大人是你的舅舅,但是你也不能仗着家里有关系,就不顾晋朝律法吧?
还是说,这晋朝律法,对你无用?”
这话说的可就严重了,无视律法,那就是藐视皇权,罪过可就大了。
李吉的脸色不大好看,但是造谣嘛,还要什么证据?
人言可畏,只要说的多了,假的都能变成真的。
“我堂堂李家长子,家中家财万贯,还能为难你一个外来的小姑娘不成?”
这话说得确实有道理,李家在湖州虽说是独霸一方,但是目前外界还没有什么特别严重的丑闻。
尤其是李吉,做事隐秘,在外面的名声还不错,又是读书人,所以大部分人都愿意相信他。
“李公子,我将这铺子买下之后,是你要强买强卖,现在买卖不成,便要毁我名声。
你若真的这般想要我的铺子,拿去便好,也不必仗着知府大人这般羞辱于我!”
第340章 没见过这么刚的人-->>(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