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思南手握自行车刹车,猛地停在路边。
刹车的声音刺耳,惹得路旁不多的行人纷纷侧目。
顾思南没有在意他们的目光,认真地问身后的宋荷儿,“你确定你要去找跳舞的活计?”
市里头收跳舞的地方,一共就两个。一个就是歌舞团,普通人想也不敢想,以宋荷儿的资质铁定也进不去,还有一个就是歌舞厅。
两个地方都有‘歌舞’,但实际天差地别。
歌舞团是文工团,进去就前景光明无比;歌舞厅是夜总会,进去就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夜总会,不是什么好地方。
苏荷儿刚从卖红米糕的米糕店逃出来,现在却又要去夜总会。
她只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罢了。
“南哥,这么说,你知道哪儿招舞蹈演员?”宋荷儿高兴地追问。只要能被招进去,生计就不会是问题。
想到这儿,她偷看了一眼顾思南。有工作保底,也就有底气向他开口,问能不能赊账租住在他家。
“舞蹈演员。你叫的还挺清新脱俗。如果你真决定去夜总会,我劝你还是早日改掉你的称呼。在文工团跳舞的姑娘,可以叫舞蹈演员。若是夜总会的,我们一般都叫……”顾思南停顿了一会儿,“舞女。”
“听上去的确是不上档次,我不想去歌舞厅,我想加入文工团。”宋荷儿上辈子毕业后,就考进了中央歌舞团。她自信不比任何人差。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想得倒挺美。”路边,嘲讽的声音响起。
宋荷儿抬眼望去,看见是一个身段窈窕,身穿竹叶青旗袍的女人发出的嘲讽。看她无意中都在保持挺拔的身形,很显然是学舞蹈出身。女人手里提着两三根油条,几个包子,还有两杯豆浆,看样子已经买了早饭准备回去。
旗袍的料子在清晨的阳光下熠熠生辉,一看就是上等货。参照原身的记忆,这么一件旗袍少说也得一百块。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三十多块。
穿得好,长得好,放在这个时代妥妥的天之骄女。
按道理,不应该刻意找路人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