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的是从酒店提供的饭菜里吃出异物,又或者洗手沐浴时被血水染红。
走廊里的人物肖像,据说是酒店的创始人,不要与他们对视太久,否则画框里面的人会活过来。
一时间,段明渊仿佛回到了高中时代,那时候他就是这么一点一点地通过网上那些真假难辨的信息,来分析出邪祟的方位。
当时他自然也注意到了丛云酒店的传闻,但最终被过于昂贵的住宿费绊住了脚步。
高中生没钱。
那时的他只能白嫖一些“性价比”比较高的邪祟。
需要付钱才能见到的邪祟总是能将他拦在门外。
“明渊先生,张嘴。”
不知过了多久,九月突然贼兮兮地凑近了他,他一抬头,一个硬邦邦的物体便抵在了他的嘴唇上。
一根手指,上面还沾染着“鲜血”,看起来还是新鲜的。
“这是我在薯条里发现的,只有一根,所以专门拿给你吃了。”
说话时,九月还露出了一副“我把最好的东西给你了”的表情。
但实际上,她的行为更像是初中午餐时把不喜欢的蔬菜塞到同桌的饭盒里。
手指是枫糖做的,“鲜血”则是番茄酱,段明渊从未体验过这样的搭配,含在嘴里细细一品,竟然还有些带感。
这回轮到九月不淡定了,她惊讶地瞪圆了眼睛,“你还真吃啊?”
虽然断指是可食用的道具,但味道实在是太古怪了,她刚才只是尝了一小口,眉毛便痛苦地拧在了一起。
“味道其实还可以。”
段明渊从不浪费粮食,他把断指如同棒棒糖般叼在嘴里,末端的番茄酱没了之后,断指的味道就成了最纯粹的枫糖。
九月用力扯了好几下,都没能把断指从专注于写备忘录的段明渊嘴里扯出来。
她忽然想起了什么。
明渊先生在面包房里买的最多的是咖喱炒面面包和辣椒圈番茄起司。
前者她还能理解,但后者就实在有些挑战常人的认知了。
“明渊先生,你……”
她瞪圆了眼睛,“你其实很喜欢吃黑暗料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