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不高兴的女人,用一种特别不耐烦的语气:“喝什么?”
袁富贵露出一口大白牙:“你回家去问问你爹,造你的时候喝了什么,再问问你妈,造你的时候有几个爹参与了。”
红发女人张大了嘴巴瞪着袁富贵,然后怒吼一声:“F**k YOU!”
怒吼的同时,双手抬住桌子边缘,就要掀桌。
这个酒吧的桌子是固定在地板上的,是不能够移动的。可是这个女人竟然特别轻松的就抬了起来,伴随着桌子被抬起来的一阵阵让人牙酸的地板撕裂的吱嘎咔嚓声。
“砰!”的一声,已经倾斜三十度的桌子就被袁富贵单手按了下去。
是真的按了下去,桌面倾斜的同时,桌子明显下沉了至少十公分。
袁富贵一双昏黄的老眼不屑的看着红发女人:“老子今天心情好,就不杀人了。
不过你给我记住了,以后在看见我这样的长相,那双眼珠子放亮点。
你客客气气的,啥事没有,不然,我先烧了你的酒吧,再杀你全家。”
说完,也不等女人有所反应,袁富贵直接甩出一张火符,刚刚好落在吧台上。
就见有成年男性拳头厚的木制吧台,以黄符为起点,向周围燃烧。
距离吧台比较近的顾客赶紧躲开,酒保则是再怔愣片刻之后赶紧拿起灭火器想要把火灭掉。
如果是寻常的火焰,也就灭了,袁富贵放的是什么火啊,那是通火符跟天上的火神借来的,能让你一瓶二氧化碳的就灭了。
逼格装够了,袁富贵带着特别欠揍的得意模样带着自己的小弟们离开了酒吧。
畅通无阻的离开。
不是反应不来,而是害怕。
一直以来种花家就充满了神秘的色彩,尤其是在全民会功夫,人人都懂东方巫术。
因为他们不懂,所以就连怎么解除都不知道,更加增添了对种花家巫术的恐惧。
袁富贵也不是为难这个猎魔人酒吧,只不过在袁富贵那简单的道德体系中,有一条特别淳朴的标准:谁敢欺负他,他就必须欺负回去。
至于怎么欺负回去,那肯定是先礼后兵了,礼仪之邦嘛,咱们得先讲道理不是!
离开了酒吧,袁富贵放出来一只黑色的小飞虫,就跟在酒吧扔向男青年的那一只一样。
然后让秦朗开着车跟着小黑虫的指引开。
秦朗特别为难的看了眼那个比黑豆粒还小一点的小飞虫,就这个头,正常走路都容易跟丢,更何况是开车了。
袁富贵白了秦朗一眼:“你跟着清青也有段日子了,怎么一点机灵劲儿都没有呢!我还真舍得让它搁前面飞啊,那不得累坏了啊!”
说完又白了秦朗一眼才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
秦朗能怎么样呢,只能自我安慰式的耸耸肩,跟着上了车。
约书亚又能怎么办呢?作为食物链的最底端,只能跟着秦朗耸肩,然后上车了。
上了车,小飞虫就趴在挡风玻璃上,袁富贵指导了一下小飞虫的使用规则。
袁富贵:“一会它往哪个方向爬,你就往那个方向开就行了。”
……
秦朗:“就这么简单?”
袁富贵点头:“就这么简单!”
……
行吧,秦朗点火,挂挡,给油一气呵成,出发了。
秦朗是有点好奇这个小飞虫的,其实从上次见识到了袁清青的那只本命蛊熊蜂之后,秦朗就对这些虫子啥的很好奇。
就一只小小的虫子怎么就有那么大的本事呢?还能听得懂人话,这点真的很得秦朗的心意。
秦朗:“这个小虫也是蛊虫么?”
袁富贵乐了:“哟呵,你还知道蛊虫呢?”
秦朗心中叹气,面上还是保持平常:“我见过袁清青那只本命蛊。”
袁富贵表示了解了,还颇为嫌弃的说:“那个懒蛋子啊,活着就是为了吃,就是它这辈子最大的追求了。”
一想到那只厚脸皮,又懒洋洋的熊蜂,秦朗也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