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用钦佩的眼神看向了童奴儿,童奴儿也有些欣慰,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就势接过了话头,“通古斯,大家都觉得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可买活军的地理书怎么说的?资源宝库!说通古斯的矿产多着呢,种田也行,只要有人能修路,矿产、粮食源源不断,都能卖得出去——”
他拉长了声音,暗示着这句话有多层意思,这一次,大多数人也都恍然大悟了:只要有人能修路,买活军最出名也最擅长的,不就是修路?!
“哎妈呀,这有道理啊,通古斯可比欧罗巴近多了——但离这地图上华夏的疆界又挺远!”
二贝勒也兴奋了起来,接口说着,“去通古斯可不用买红衣小炮,也不用操心运到欧罗巴去,那太虚了,光想就冒冷汗。”
他使劲摆了摆手,表示对这个艰难计划的种种顾虑:这么说其实也不无道理,实干的人才,才能考虑到这些。通古斯在地理上的确距离华夏很远,几乎是隔了一整片草原——从地图来看,后世的华夏好像也没有把全部草原都囊括进来,至少漠北草原有一大片就不属于华夏,这让人挺纳闷的,但对建州人来说是个好消息,因为地图上的华夏边境和通古斯之间就隔了一个漠北草原,买活军要是有意外扩,肯定也得先折腾漠北,远交近攻,通古斯能安稳很长一段时间,足够他们在通古斯扎根了。
“这鸟儿过冬,先找繁华的地方,可要是主家不能容,就找片富饶的原野也行。”大贝勒也用有些挑剔、委曲求全的语气说,很显然,他也比较偏好这条路线,可行性更高,而且,通古斯和建州的老家有一片是接壤的,那就不算离老家太远,不用离家太远这也是好事。“通古斯挺好,近,而且土地也富饶,奴达海给汗阿玛写了信,夸赞通古斯的土都是黑的,老肥了,就是冬天冷,可北面的冬天不都冷么?”
看来,大贝勒是暂时倾向去通古斯了,现在,三条离开的路已经隐隐地都点出来了:南下去买地,去通古斯、去欧罗巴,童奴儿看了大妃一眼,琢磨着她的想法:想要自己当家作主,那就是嫁大贝勒,去通古斯,甘于人下,那就去买地找狗獾,大妃的小儿子囡囡还小,估计不会去通古斯,不论怎么样都会被送去买地跟着哥哥过活,但大妃自己的念头……
猜不透,这女人自从被休弃了一年,越发让人看不透了。倒是儿子们,倾向都容易猜,大贝勒怕是要拉队伍去通古斯,黄贝勒不好说……二贝勒呢?二贝勒会选择跟谁?他是镶蓝旗旗主,他跟谁,谁就多了一旗的帮手,看他怎么选了。
就如同老汗的眼神也在几个儿子身上游移,屋内的气氛,也有轻轻的骚动,大臣们彼此也是交换着眼色,猜度着阿哥贝勒们的选择,也在心底掂量着这几条路的利弊,这几条路都不是行不通,去欧罗巴的难,但也不是说完全就不可能了,最享福的只怕还是去买地,但那也受气,买地的规矩太多了……
正当大家各怀心思,心照不宣地沉默下来,给彼此考量时间的时候,却突然有人很突兀地打破了这个沉默。
“汗阿玛。”三贝勒又一次做了那个不讨喜的搅局者,自己却是浑然不觉,而是紧盯着父亲问道,“要说去处,其实也不止一条——一样是没人的地方,不还有个虾夷地吗?听说那地儿还能扬帆过海,去海对面一个叫黄金地的地方,您听听,黄金地,黄金地,那得多富饶啊!”
“我听说买活军那里,有人放着好日子不过,还想从虾夷地去黄金地呢——要能去那里,是不是也能开宗做祖,立个百年的基业,还不用觍着脸去捧买活军的臭脚——”
这话说得,你清高,你硬气,那别人算什么?你还有个兄弟在买活军呢!
可一如既往,三贝勒是压根不在乎旁人的感受的,也不顾兄弟们黑着脸瞪他,而是自顾自地嚷着,把话说完了……
“就他们那做派,我脾气硬,是真受不了,一想到就恶心!咱们咋不去黄金地啊,去黄金地不挺好的吗,那儿也没什么人,又富饶,还离买活军那么远……要我说,咱们就该抢在买活军的人前头,先去把虾夷地给占了,再把黄金地圈成自己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