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若完全丧失了理智一般。
有人,冲着李泰河身上泼油漆。
更有甚者,直接朝着李泰河身上泼粪。
其中,一位浑身伤疤,身材看上去有些瘦小的男生,近乎失去理智般朝着李泰河的膝盖猛踹:
“还记得我吗?”
“我问你,你还记得我吗?”
“你记不得我,但我永远记得你们这一家子魔鬼!!!”
“当初,只因为我在院里顶撞了你一下,你就让你爹那个畜生罚我在冰天雪地的院子里跪了三天,整整三天!你知道这三天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就是因为这三天,我的双腿落下了终生残疾,时至今天我也只能凭着拐杖才能正常走路”
一脚。
再一脚。
又一脚。
这位浑身伤疤的矮瘦男子,一边朝着李泰河的膝盖猛揣,还一边哭喊着举着拐杖朝着李泰河的身子奋力击打:
“只是为了满足你的恶趣味,你想看看我和狼狗抢食到底谁吃的更快,你爹就让我在你面前跪下和它们养的狼狗抢食,不抢狗盆里的食物,就把我活活饿死”
“你能忘掉这一切,但我永远忘不了!”
“我也是个人,一个有人格,有尊严的人!”
“你还我双腿!你还喜善,友铭,野宝他们的命来”
有道是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虽然在旁人看来这些行为的确是有些过激,但如果不是当事人——
又怎么能体会他们的痛苦?
祸不及家人这句话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但请不要忘记,古人也同样说过一句话——
父债子偿!
老子欠下的债,儿子来偿还,这本身就是天经地义。
老子把儿子养大成人,儿子享受了老子带给他的便利,那自然就要承担老子欠下的债务——
这没有毛病!
“唰——”
当燃烧瓶投向别墅的刹那,现场顿时燃起了熊熊烈火。
看着身处于火海之中的豪华别墅。
这名身材瘦弱,拄着拐杖的矮小男子,顿时就哭的泣不成声:
“喜善,友铭,野宝.”
“今天,我终于给你们——”
“报仇了”
身为法学专业出生的学生,自然不能知法犯法。
类似于打砸烧房这种操作.
被逮住了那可是要坐牢的!
首尔大学,法律专业出身的学生朴民俊自然是明白这其中的利害,你让他为残障学生弱势群体发声?
这固然是没问题!
但你要让他上街去和那些抗议示威的市民一样,去到李江福家中找他家里人算账?
这.
他可能就做不到!
不是他不想动手,只不过考虑到上街打人带来的一系列负面影响
他还是个学生,可能得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
作为法律学专业出身的学生,要是知法犯法,公然上街去参与打架斗殴这一系列暴力恶性事件.
被学校知道了可能得吃不了兜着走?
要是被现场逮住,弄个学业警告又或者是直接开除.
这不纯纯就属于得不偿失?
“这口恶气,我是必须要出的!”朴民俊手持工兵铲,带着身后的一众学生,趁着夜色直奔光州区墓园,“但不是通过如此粗鲁的方式.”
法律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允许市民参加任何一切有关于聚众斗殴的违法活动。
但是,请不要忘记!
法律,那是用来约束活人的!
按照现在的情况还有自己的身份,我的确是没有办法奈何你的家人,毕竟从法律意义上来评判,你的家人的确是无罪,但是
我趁着你死了来挖一挖你的坟这应该不过分吧?
弄不了活人,难道我还对付不了你一个死人???
想到这里,朴民俊下定了决心:
“这家伙,活着的时候活的那么安逸,我不能让他死也死的那么舒坦.”
凌晨三点半。
月黑风高夜。
光州郊区墓园。
以学生朴民俊为首,一行约莫有三十来号人,手里拎着工兵铲、洛阳铲等各种器具,直奔光州墓园。
在已故校长李江福墓碑前停下。
看着校长李江福的大理石墓碑。
队里顿时就有人开始紧张:
“民俊哥,我们要真按照你的想法,来墓园扬这李江福老狗的骨灰.”
“该不会扯上什么麻烦吧?”
你要问大家怕不怕鬼?
这,肯定是不怕的!
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大家都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鬼神之说不过乱力怪谈,相较于这些流传在民间怪谈传说,大家更担心的.
是会不会因为自己的这一系列行为,而影响到自己的学业?
刨人祖坟。
扬人骨灰。
这些操作听上去多多少少有点儿邪乎。
你说不这样做?
又有点咽不下心里的那口恶气。
但要真这么做了吧
家属追究起来该怎么办?
“不必担心。”朴民俊朝着身边的同学比出了一个ok的手势,脸上充满了自信,“我已经很认真研究过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不准公民参与聚众斗殴,危害社会,但有关于刨坟挖骨方面的法律体系.”
“并未完善!”
“放宽心,就算我们被逮住,也顶多被判个民事纠纷.”
“就算被逮住,只要我们坚持说自己眼误,把坟头当成是野菜头挖了,哪怕被逮住警官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毕竟我们的行为又不构成危害社会.”
第204章 人死债消?骨灰都给你扬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