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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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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她离婚回来住的?

    于凌肯定是离婚了,不然怎么回得来北京城?政策规定没结婚的知青才在这次回城的范围呢。

    这倒也正常,能回北京城,谁想在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待着。

    住都还是其次,挤一挤不是真挤不下。

    如今四世同堂的人家挤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的也不少。

    可暂时挤几天倒是行。

    关键是,这一次是政策性的回城。

    过去十年乡下、各生产建设兵团积累了两千多万知青。现在一窝蜂的全部回城,城里哪来的那么多工作给他们?

    于家可没什么关系和门路给于凌找到工作。

    她这么回城还不知道几时才能找到单位接收呢。

    找不到工作,难道在家白吃、白喝、白住啊?没这个道理!

    最好是现在就把她拦在外头,进了家门可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邱新梅对小妹于朵是不讨厌的,甚至还有几分喜欢。

    于朵成天在家跟勤劳的小蜜蜂似的。

    甚至邱新梅第一次做月子,婆婆只出一张嘴巴安排,灶上的活儿都是八岁多的于朵干的。

    做好了醪糟蛋、小米粥这些再给她端进房间。

    然后把小孩子的尿布和她的衣服出去洗干净。

    晾干了再叠好拿进来。

    她第二次坐月子,婆婆更是已经不在了,里里外外都是于朵照应的。

    就连自己娘家爸妈也都说于朵乖。

    如今小姑娘又自己给自己谋划了出路。谁都知道三个月后如无意外,宣传科就会收她做临时工。

    于宣传科在职的人来说,多个临时工不影响他们的利益,还多个人干活儿。

    其他部门还有车间就更是没有利害冲突了。

    公认那个位置相当于为她增加的,于朵去不了也轮不到别人。

    这几年的水磨工夫使下来,这都已经是共识了。

    至于领导,领导都爱惜羽毛。没必要跟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过不去。

    人家十来岁就跑厂里当义工了。

    除了给黄师傅打杂办板报,其它能做的也都在做。

    厂里的宣传活动,于朵一直就是编外人员。

    演小品需要小孩的角色,不管男女,那都是默认于朵上。

    她演得好,大家都喜欢看嘛。演小男孩剪头发就可以了。

    连厂长、书记看了节目对老于家小闺女的印象都挺好的。

    演的节目得了奖,宣传科的王科长还会让人发肥皂、茶盅之类纪念品的时候算她一份。

    这会儿家里还有几个印了晨星机械厂宣传科字样的茶盅还在使用。

    各级领导真没必要针对于朵,不给她做这个临时工。

    甚至主持、播音员她这一两年也去救过场。样样都上手就做得很好。

    这些也都是宣传科的活儿。

    别说万人大厂人才多。但像她家于朵这么出众、各方面没什么短板的真的不多见!

    几年下来,上上下下谁都把她当宣传科的预备成员了。

    养出这么出色的小姑子,邻居、工友甚至领导哪个不说她们两口子厉害?

    这把工作问题落实了,一切就都好办了。

    以后娜娜再大些,于朵应该也到结婚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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