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点了点头。对此柳宁月却是恨恨的咬了咬牙心道:“诬告陷害罪?这个罪名最多只能判三年有期徒刑。而且从她的演技和宇文松并没有因此遭到实质上的刑罚来看很有可能判处拘役(也就是俗称的拘留)更轻的甚至能够只以管制(一种不拘押。人生行动自由地狱外服刑方法)判处!相比起阿松的故意伤害罪可谓是轻的无以复加了!……可恶!阿松的罪名最轻的也要五年她用自己的管制来换得阿松五年徒刑。可谓是本利双收了!”
想着柳宁月望向对面地宋飞言。只见他神采飞扬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看起来这个结果也是他早已遇见的吗?
“王审判长……”见一切全都落入自己地设想宋飞言志得意满的站出来带着微笑朗声道“这次的诉讼从某个方面来说是我输了。我一没有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犯拐卖罪的证据二来我得嫌疑人也不具备通过诉讼来取得梦姬小妹妹监护权的资格。不过在此我想问一下各位的心。法律所需要的就只有证据吗?我的当事人的确行事冲动触犯刑法。但她的举措完全是因为一种血浓于水的亲情。她身为梦姬小妹妹的姨母完全是为了能够继承妹妹的遗志来好好抚养自己的‘亲侄女。我承认嫌疑人对梦姬小妹妹有养育之恩也同意他对小妹妹有着亲子之情。但是请别忘了血缘的羁绊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最浓的羁绊啊!”
宋飞言这番话说的合情合理既肯定了宇文松的人格也承认了自己的失败。但是这番话配合一旁雪音的暗暗抽泣无形中让人们对他们的同情又加深了一步!不管从任何方面来讲这位黯然神伤貌若天仙为了侄女不惜以身犯法的弱质女流怎么看怎么比宇文松这个“外人”更适合养育小雨不是吗?
“养育之恩虽重但亲情也不能否认啊……”
“嗯我同意。看来还是让那个女孩子和这个雪音小姐一起生活的好……”
“我也是这样想。不过这个宇文松也不要太过伤心了以后有空就经常去看看她也可以啊?”
“原来双方都是好人只不过是因为一些误会而大动干戈闹得双方都有人要受刑事处分……真希望她们能化干戈为玉帛。”
“没错没错。”
王审判长敲下木椎制止了人们的低语。他略微想了想大声道:“犯罪嫌疑人宇文松你以前也是个律师应该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什么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当年的你根本没有资格收养梦姬。所以你的监护资格很有可能被剥夺自始无效。雪音虽然身为姨母但更有资格担当梦姬
识人篇 第四十二章最后的法庭(3)-->>(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