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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3章 宣讲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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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还用说吗?

    大周朝都建朝五代了,这种说法竟然还存在,要么就是有前朝余孽在暗中搞鬼,要么就是有一些人面兽心的家伙,妄图用这些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用这些似是而非的法令,真真假假的掺和在一起,愚弄百姓,百姓们出于无知也好,愚昧也罢,又或者是干脆出于私心,就将此事继续贯彻下去了。

    真是很让人作呕。

    “那日过后,我已经让人在翰林院起草诏书,此后但凡是县衙,最少一个月要为百姓们普及一次大周律法。

    将律法宣讲纳入到每三年的吏部考核中。”

    “同时在翰林院设置了一个新的官职:法令员,为六品,但可行使越级汇报直达天听的职权。

    他们的职责就是不定期在大周朝内的地方,抽查各个府衙对政令普及的落实情况。”

    景文帝将后续的处理办法都对明媚儿说了一遍。

    明媚儿仔细听着,内心对景文帝更加佩服。

    不管她对景文帝有任何的偏见,都是小情小爱。

    她必须再次承认,景文帝是个很有雄心和能力的帝王,并且他敢于创新,敢于改变,敢于变法。

    这个法令听起来很容易,其实并不容易,还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很多事情的走向。

    一般帝王是不会这样做的。

    帝王和百姓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帝王可以说什么就是什么,很多法度都是想怎么变就怎么变。

    比如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是有几个天子当真与庶民同罪了?

    许多事许多人,就是有特权的。

    如景文帝这般,将法度摆在第一位,势必就要将特权阶级放在第二位。

    对百姓固然好,对特权阶级可不好。

    那些宗室、官员,甚至是一些商贾,说不好内心都会有意见。

    他们不能再肆意的玩弄特权,曲解法令了。

    因为百姓会不再无知。

    景文帝此举,也是在给他们为自己深张正义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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