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不了多少字就是了。
“嗯嗯。”
刘晓莉听到走廊上陆陆续续传来脚步声,正要拧身离去,走到门口,却折返回来。
“怎么了?”
程开颜诧异道,然而下一秒,一阵香风袭来,柔软湿软的触感印在脸上。
“我走啦!待会再见。”
清丽的背影转瞬即逝,余留一地香风。
教室迅速安静下来,程开颜收敛心思,将稿纸拿出来,有条不紊的继续写着。
牧羊少年这个故事文字简单,朴实,故事也简单。
与其说是,倒不如说是一篇童话故事。
这段时间,他的时间基本上都花在这个故事上,估计加快点进度今天能写完。
除了地名,人名之外,其他的基本上完全架空。
因此程开颜除了改一下地名人名,让其更加符合国人阅读习惯即可,并不影响故事主题和剧情变化。
不过,圣地亚哥这个名字他并不打算的更改,牧羊少年的名字在故事中有着特殊的寓意。
一周前,牧羊的少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去纺织店卖羊毛。
纺织店的老板有个女儿,他在看到那个女孩的一刻就深深的爱上了,甚至有种永远定居在小镇上的冲动,这就是他的天命!
这天早上,他决定打算去附近的小镇看看。
不过他很担心那个女孩会不会忘记了他,会不会有一个赶着更多羊的牧羊人,去向女孩求婚了?
他想起自己做过的梦。
为此他在镇上找到一个会解梦的老妇人,但老妇人的话说了跟没说一样,令他很失望。
他回到镇上的广场,坐着看书,一个自称是先知的老人坐了过来,先知告诉了少年他的一切,姓名,父母,来历……
这让他很敬佩,先知告诉他有一种叫做天命的东西。
商店老板的女儿是不是他的天命?
先知说是的,但他指着广场上一个卖爆米花的小贩说,小贩也曾梦想去云游,但是他最终选择年复一年地攒钱,理由是卖爆米花的比牧羊人有地位,人们宁愿把女儿嫁给卖爆米花的,也不愿嫁给牧羊人。
这让男孩心中刺痛,女孩所在的镇上也有卖爆米花的。
于是在老人离开后,牧羊少年漫无目的地走到了一个港口的售票处,他知道自己只需要卖掉一只羊就可以到海峡对岸去。
海风越刮越猛,男孩知道他在习以为常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必须做出抉择。
商人的女儿她并不像羊群那么重要,因为女孩并不依赖自己。
但羊群在失去了自己后最终也会习惯,正如他的父母习惯没有他的日子一样。
羊群,商人的女儿和广袤的大地,只不过是他在达成天命的途中留下的足迹。
踏上了游船,决心前往大海的对面。
抵达大洋彼岸的陌生国度,在这里牧羊少年被一个小男孩骗走了身上全部的钱,他开始在一家水晶店里打工,赚钱去往金字塔的路费,结果水晶店的生意越来越好,存了一大笔钱,还买了一群羊。
他知道他在这里能过得更好,但他依旧踏上了旅程。
……
程开颜写的很快,不知不觉之间,他已经快写完了。
故事中的牧羊少年在即将抵达金字塔时,遇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小法,这才是他的天命真爱,这一次他再次犹豫了,在术士的指引下再次踏上旅途。
最后的最后,他在历经千辛万险,看到了雄伟的金
第158章 矜持克制的女孩与新作完本-->>(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