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案件与第二起案件必然存在一个共同点!”
徐嚯稍加思索,脑子里的思路愈发清晰。
他开始引导着对方。
“排除法。”
“现在,将两次杀人事件当成两起案子,随后排除掉案子与案子之间的不同性。”
首先,先将所有的信息摆出。
认识与不认识,熟人作案与突如其来的杀意,约出杀害与突然作案.......
这些都是障眼法!
杂乱,无用的障眼法!
当将所有杂乱的信息排除掉后,那么,只剩下一个共同点。
“电台!?”
李建业眉头一挤,眼神中的疑惑更加浓郁。
“共同点是电台!?”
杀人手法不同,凶杀人员不同,身份信息也不同,但不论如何,三起案件依旧存在一个共同点。
那便是凶杀后的电台通知!
“三起案子任何点都不同,唯独对方杀完人后会与电台进行联络。”
徐嚯点点头。
“但......为什么电台,能让一个人的杀人目的发生转变?”
李建业思索片刻,却没找到原因。
“警方调查了电台近几天的任何播报,期间电台所进行的各种行为均没发生变化,就连最近一次的变动也只是半个月前的主持人员调换。”
李建业眉头皱起,“如果原因点在电台上,那第一次杀人的电台又是因为什么?”
杀人目的在电台上。
两个不同的目的,在同一个电台上,但电台是死物,怎么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思维,从一个目的跳跃到另一个目的?
“不,电台不是死物......”
徐嚯突然开口否定,他顿了顿,转而开口道:
“这就要涉及到另一个东西了。”
“向上的良好进化性!”
你杀人拿到的钱,如果一次能得到几十万,那会沉沦其中,因为死一个人能得到打工几十年都得不到的钱财。
这种向上的情绪裹挟着大脑分泌出的多巴胺让人感到爽!
但如果,你杀人,杀一次只能得到几块钱呢?
甚至说得到的越来越少,第三次一块钱,第四次五毛钱,而代价却不变,依旧是死罪!
那还会为了钱而杀人?
公平的天平倾斜,压制法律
第37章 疯子!疯子!疯子!-->>(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