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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开庭与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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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一敲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律师那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金边酒怎么侵权,怎么损害他们的利益。

    “金边酒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邓丽君高度相似的漫画形象进行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邓丽君小姐的肖像权和我们的商业利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已构成侵权,我们要求法庭判决金边酒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陈峰闻言,微微一笑,他从容不迫地站起身,反驳道:“首先,我要澄清一点,我们使用的并非邓丽君的真实照片,而是一幅具有艺术创意的漫画形象。这幅漫画并未直接描绘邓丽君本人,而是融入了艺术家的创作元素,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邓丽君的肖像。”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中,‘合理使用’原则,我们的使用并未对原作品造成不良影响,也未损害原作者的声誉,因此不构成侵权。”

    汪律师在一旁补充道:“此外,原告方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漫画形象确为邓丽君,而非其他人物。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认定侵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啥玩意?

    “合理使用”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的律师有点懵了,他万万没想到陈峰和汪律师这边会这么来辩护,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

    坦白说之前接这个委托的时候,他觉得基本上是铁板钉钉,赢下来绝对没问题的,所以准备并不是很充分。

    而现在骤然遭遇这种逻辑严密的辩护,原告律师立刻有点接不上话茬了。

    法庭现场的情况开始倾斜。

    而作为邓丽君在大陆方面的代表,她的表姐许红霞,此时也目瞪口呆地看着侃侃而谈的主角,同时心里也气得够呛,这男的看着长得挺体面的,怎么这么巧舌如簧!

    她琢磨着回头就去找统战部的人,让他们给个说法,把表妹的形象和,补肾壮阳的酒放在一起,这简直就是对表妹形象的侮辱!

    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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