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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原来公、安长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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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的五年抱三,七年抱五。

    一家七口就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转个身都能撞到。

    这就算了,五个孩子,除了老大找到一份临时工,其他都在啃父母。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家子生活得非常艰难。

    林安是老二,十八岁。

    老三是个女孩,十七岁,也没工作,偶尔拿点火柴盒糊帮补生活。

    老四老五还在上学。

    孩子多,又没有工作,下乡是必然的。

    作为老二,林安是最佳的下乡人选。

    他倒是想结婚,但何朝阳不同意。

    结了婚,林家芝麻点大的地方,他们住哪里?

    再者,结婚后呢,两人都没工作,好意思让林家夫妻养着?

    他不同意两人结婚,房子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林安居然主动提出婚后住进他家。

    他家也是一居室。

    作为父亲,他可以住客厅守住宝贝女儿,也乐意养着亲闺女,不等于他愿意招进一个吃白食的。

    让他一个大男人宿在客厅,听着房内小两口嬉戏,抱歉,他做不到。

    最主要,他的女儿才17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并非两人之事,婚后的柴米油盐,生儿育女,都是细水长流的事,必须考虑周全。

    他并不想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提前面对这种看似简单实则非常考验人心的生活琐事。

    结婚这一条路走不通,两人就把手伸到他的工作上。

    之前何岚就吵过几次,受不得女儿的眼泪,他也到处打听过工作。

    众所周知,工作难找,屎难吃。

    没有成果,何岚就继续闹,昨天更是大爆发,又哭又闹,还把家里东西给砸了大半。

    原因是知青办上林家通知,最迟下个星期一,必须确定下乡人选。

    今天周五。

    也就是说,林安再没工作,下周就必须报名下乡。

    何朝阳是万万想不到,为了份工作,为了个男人,他养了十七年的闺女竟然要他命。

    到底是她自己的主意?

    还是受林安蛊惑?

    又或者是两人狼狈为奸?

    看着干净却空荡的房子,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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