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的五年抱三,七年抱五。
一家七口就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转个身都能撞到。
这就算了,五个孩子,除了老大找到一份临时工,其他都在啃父母。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家子生活得非常艰难。
林安是老二,十八岁。
老三是个女孩,十七岁,也没工作,偶尔拿点火柴盒糊帮补生活。
老四老五还在上学。
孩子多,又没有工作,下乡是必然的。
作为老二,林安是最佳的下乡人选。
他倒是想结婚,但何朝阳不同意。
结了婚,林家芝麻点大的地方,他们住哪里?
再者,结婚后呢,两人都没工作,好意思让林家夫妻养着?
他不同意两人结婚,房子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林安居然主动提出婚后住进他家。
他家也是一居室。
作为父亲,他可以住客厅守住宝贝女儿,也乐意养着亲闺女,不等于他愿意招进一个吃白食的。
让他一个大男人宿在客厅,听着房内小两口嬉戏,抱歉,他做不到。
最主要,他的女儿才17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并非两人之事,婚后的柴米油盐,生儿育女,都是细水长流的事,必须考虑周全。
他并不想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提前面对这种看似简单实则非常考验人心的生活琐事。
结婚这一条路走不通,两人就把手伸到他的工作上。
之前何岚就吵过几次,受不得女儿的眼泪,他也到处打听过工作。
众所周知,工作难找,屎难吃。
没有成果,何岚就继续闹,昨天更是大爆发,又哭又闹,还把家里东西给砸了大半。
原因是知青办上林家通知,最迟下个星期一,必须确定下乡人选。
今天周五。
也就是说,林安再没工作,下周就必须报名下乡。
何朝阳是万万想不到,为了份工作,为了个男人,他养了十七年的闺女竟然要他命。
到底是她自己的主意?
还是受林安蛊惑?
又或者是两人狼狈为奸?
看着干净却空荡的房子,何朝
第34章 原来公、安长这样啊-->>(第2/3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