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其一。时间格式亦不统一,如“08:00”与“7:30”。
“需改则改。”
“其引用之文本甚广,皆须改乎?”
“依出版社之要求。”
“师者之作,属文献研究,吾改之,必依文字规范。”
“劳师者费心。”
“师者若确认,吾即改之。”
“确认。”
“然改后或与原文有异。”
“能顺利出版即可。”
“无碍。”
“原文可据师者之校对而改。”
“原文之管理,乃本课题组成员自任。”
因改后或与原文本有出入,如原文之语病、错别字、数字格式、时间表述等,故需再确认作者是否愿改。修改虽符合规范,但与原文本或有出入。小蕾仍需确认:“师者确认修改否?”
“再次确认修改。”
“善,吾即为之改。”
“进展如何?谢告。”
“稍待。”
“吾问审校师者。”
“诸多学生问之。”
“师者之审,预计下周五前可毕。”
“出版之时?”
“预计之期?”
“何时?”
“师者,吾时刻关注,出版之期,约四至六月。”
“八、九、十、十一”
“十一月即四个月矣。”
“善,吾即催促之。”
“师者,初审为确保质量,亦需时,一旦有果,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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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者,安好。审校之稿已至,祈望尊师以电脑启之,运用软件(Office或WPS),于《审阅》之模式下,行修订之事。稿中审校者已做修正,批注于右,若同意,则无需动作;若存疑,则于审阅模式下直接修改之。凡有需确认之处,望于右侧批注处一一回复;若需修改,则直接于吾所发之稿内文内修正,并保留修改之迹。修正完毕,祈望保存文档并返吾。请于一两周内交回稿件。若审校之际有操作之惑或他疑,随时可联吾。
另有一言相告,出版社编辑一审之稿,其问题皆现于批注之中。若尊师欲修改或增补,可于一审返回之时,加以修改并保留痕迹。待出版社确认后,再审校之时,修改之范围将大为缩减,仅限于字词、标点、格式等细微之处。
吾郑重提醒,一审问题之修改与确认,实为至关重要之事,务望尊师重视。
若时间紧迫,可告吾详情,吾将与出版社沟通,以延长反馈之时限。”
一审二审三审,出版之路非易行。诸如交钱即出之书,实乃未曾邂逅之美梦。一认二认再认,每一步皆有与作者之反馈确认,此流程本身,亦或为吾等之核心竞争力也。诗云:
字字句句皆斟酌,版版篇篇需打磨。
反反复复确认过,心心念念待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