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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老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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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鸭蛋用的是黄泥和草木灰。

    这些都是囤着留冬天吃的,若是好吃,到时候再买些做了带着路上吃。

    别看这些活都是碎活,但做起来也花了五个人一上午的时间,又要去敲石灰、又要去挖泥的,把众人给累得不轻。

    见大家都这么累,江清月便想着中午弄点好的吃吃,把昨天的猪蹄给焖了。

    镇上肉铺卖的猪蹄上面都是毛,不像是现代买来就处理得白白净净的。

    所以江清月先是在火上烤了烤,等毛去干净后,这才洗净让宋砚帮忙剁成小块。

    剩下的做法大致和红烧肉差不多,但凡料放足了,焖得时间够了,就没有不好吃的。

    等猪蹄做好,江清月特地还留了一些准备晚上给大哥大嫂尝一尝。

    随即又飞快地用白菜和萝卜丝丸子烩了一盆出来。

    大家虽然累了一上午,但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脚,都纷纷满血复活。

    吃完午饭,宋砚便带着宋夏江两人一路去镇上。

    而江清月三人在家也不得闲空,趁着现在不忙,吴氏打算先帮着把两人的里衣给做出来。

    不然等棉花回来了,就要忙着做棉衣和棉被了。

    这些活江清月和宋冬梅两人都不擅长,只能在一旁给吴氏打下手。

    江清月努力想学来着,但是那绣花针实在是不听使唤,好不容易不扎手了,缝出来的针脚却比蚯蚓爬的还要歪。

    简直让人看不下去。

    原本她想着歪就歪吧,反正给自己做的又不送人,也无所谓。

    哪知道吴氏坚持把宋砚的那份给她做,美其名曰他反正穿得费,只要缝牢了就行,难看一些也无所谓。

    而她自己的里衣,则是被吴氏拿在手里一针一针精细地缝出来的,用的料子也是宋砚那次给选的桑蚕丝。

    等两件衣服放在一处一对比,江清月顿时尴尬地想要遁走。

    知道自己做的难看,但是没想到那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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