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企划?”
“也许吧。”田春达以模棱两可的口气回答。
或许是很有趣的企划,但也有可能是为了促销而使出来的花招,因为想找到照片中人,而获得那十万元奖金,必须先购买刊登那个人特征的《明日周刊》才行。
发现尸体的那对男女就是一例。
“这个企划是总编辑你想出来的吧?”
“应该说是编辑会议决定的才正确。”
“可是这个企划原始提案人是你吧?”
“是的。”
“你们给被害者多少报酬?”
“我们给他三个礼拜的生活费三万元,事情结束我们还会给他一笔报酬。”
“可是我们找遍所有的地方,都不见那笔钱。”
“会不会被强盗抢走了?”
“不知道,不过有那种可能。”
“如果真是这样,那个强盗也未免太笨了。”杜田村说罢,哈哈大笑。
“为什么呢?”
“刑警先生,你不那么认为吗?强盗杀他,只能抢到两万多,如果不杀他,而打电话给我们,不是可以得到十万元奖金吗?”
“说得也是。那么这栋公寓呢?”
“这栋公寓是袁力君出面租下来的。”
“我说的是房租。”
“房租当然由本刊支付,床铺、沙发都是租来的,费用也是由本刊支付,我们要求他在这三个礼拜内,一定要在这里住。
“这么说来,袁力住在这里,你是知道了?”
“那当然,不只我,本刊的其他同事也都知道,因为他每天都要跟本刊联络一次。”
“今天有联络吗?”
“有,是上午十点联络的,每天他都在那个时间跟本刊联络。”
“今天他电话中的情形怎样?”
“好像很高兴,因为他说周刊上登出那么大的一张照片,竟然没有人能找到他,实在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除了贵刊的人,还有没有人知道被害者住在这里?”
“应该没有。”
“被害者的父母呢?”
“被害者的父母住在外地。”
“被害者告诉他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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