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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前方战事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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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第22师团的3个步兵大队、1个山炮兵大队)沿大洪山以西汉水东岸北进迂回包围樊城一带第五战区主力与第3师团协同作战;令第39师团(配属第6师团的3个步兵大队、1个山炮兵大队)于随县正面展开当两翼师团形成包围后从中路向枣阳进攻与第3、第13师团协同歼灭包围圈内第五战区的第11集团军。为了牵制和迷惑中**队江南各师团在进攻开始前对当面的中**队动攻击;在枣阳地区作战时宣传此次作战结束后即返回原防使中**队放松第二阶段作战的准备;并制造假命令故意丢失。日军第一阶段的行动预定5月1日开始进攻。

    日军预定第二阶段的兵力部署是:第3师团从襄阳、宜城之间汉水弯曲处附近渡河向当阳前进切断中**队的退路;第39师团于宜城附近渡河进入荆门;第13师团于沙洋镇附近渡河经十里铺进出至河溶附近尔后伺机攻占宜昌。

    中国方面在3月间就已从各方面传来的情报里获悉日军第11军有从信阳、武汉向鄂西北大举进攻的企图。4月1o日最高统帅致电第五战区李司令长官等指出:“对敌进犯沙、宜应迅即预行部署准备先制敌……第五战区应乘敌进犯沙、宜企图渐趋明显以前行先制敌攻击。以汤总司令、王总司令两部主力分由大洪山两侧地区向京(山)钟(祥)、汉(阳)宜(城)路之敌攻击并由襄(阳)花(园)路、豫南及鄂东方面施行助攻策应作战打破敌西犯企图。其攻击开始时机由战区密切注视敌情适机断然实施但须于四月中旬末完成攻击诸准备。”

    军事委员会判断日军西进企图不在于占领宜昌或襄、樊而是要在襄河以东的枣阳一带寻歼第五战区主力然后即行回撤恢复战前态势如同一年前的随、枣会战一样。基于这一判断4月17日最高统帅再次致电李司令长官等进一步指出:

    “一、我军应于敌军尚未进犯之前先制敌。汤总司令部以极小数部队分数个单位仍向襄花路正面对敌佯动与侦察敌情其他主力即由现地出向平靖关、武胜关方面空隙地区取捷径挺进再由该地区向南即(向)广水、应山或花园、安6之敌进攻……压迫威胁敌军之后方根据地汉口相机截断其后方之交通线。而以汤部之主力即觅取敌军主力所前进之方向尾击其侧背。若我军到达武胜关附近而敌军仍在应山、花园或武胜关一带与我作战则我军务取战决之积极行动。打击敌军以后(但不必与之真面目决战)即向平汉路以东之东北及东南方面分进以后即在礼山、黄安、麻城、经扶一带监视平汉路南段敌军使之不敢积极西犯。此为第一要着希即照办具报。二、此次敌军如果西犯其目的决不在夺取宜昌与襄、樊而在打击我军以后使其可安全退守。此乃必然之势。即使其有一部向襄河以西进攻亦必佯动。故我军在襄河以西与江防部队不妨抽出有力之一二军(莫树杰或张自忠部)向大洪山附近移动潜伏以待汤恩伯部之任务作待机之势专伺敌军西进或东退时而截击之……三、如果各部队照常配备不动以待敌军来攻或待敌军安全后退此为最愚拙之无策也。如果按一、二两项实施则各部队应立即移动并以迅与秘密为最要……”

    这一电令明确要求第五战区不要消极待敌而应以一部积极行动争取先机袭扰日军后方牵制与破坏日军西进;而置主力于襄河以东至大洪山一带伺机歼击西进或东退之日军主力。这也就是中**队的战役指导方针。

    第五战区根据军事委员会指示制定作战计划决心以一部取广正面分路挺进日军后方积极施行扰袭主力适宜控制于后方相机先制人于枣阳以东或荆(门)、当(阳)以南地区与日军决战。具体部署是:

    江防军郭司令指挥第26、第75、第94军第128师和第6、第7游击纵队依托襄河、东荆河右岸阵地极力拒止日军渡河消耗日军兵力与右集团协力在荆、当东南地区与日军决战。

    第五战区右集团兼第33集团军的张总司令指挥第29集团军、第33集团军、第55军以一部固守襄河两岸阵地巩固大洪山南侧各隘路口以主力控制于长寿店以北伺机击破进犯日军。

    战区中央集团黄总司令指挥第11集团军、第45军、第127师和第1游击纵队在高城至随县以西阻击日军;不得已时转移至唐县、环潭间与预备兵团协同从两翼包围、击破日军。

    战区左集团军孙总司令指挥第2集团军及鄂东游击队等部对信阳行牵制攻击并准备以有力部队向襄花路作战。

    战区的机动兵团汤总司令指挥第31集团军集结于枣阳东北地区待机。

    预备兵团孙总司令指挥第22集团军暂位置于双沟。

    第21集团军兼大别山游击军李总司令指挥所部对沿江日军据点和交通线进行袭击并以有力部队对平汉路南段攻击威胁日军后方。

    日军为隐蔽其战役企图、造成中国方面的错觉于4月下旬在九江附近进行“扫荡”作战并以海军向鄱阳湖、洞庭湖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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